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6012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9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施甸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施甸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d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施甸县公安局联系(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城北开发新区政法片区施甸县公安局五楼5021办公室,电话:0875-30336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目录1条,公开制度1条,政策文件3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行政执法职责1条,行政执法依据1条,行政执法程序1条,财政预决算7条,绩效评价2条,“三公”经费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条,监督方式1条,户籍管理8条,法制政府建设1条,年度报告1条。并将权责清单、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结果、政府采购栏目关联了对应的可以查询的施甸县公安局的网址(云南省权责清单网、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云南省政府采购网)。2025年,县公安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791条。其中,被中央级媒体采用21条省级媒体采用79条,市级媒体采用267条(微博于2025年3月27日提起注销,此前共发布71条)

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警务信息的权力。2025年,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确保信息内容无误,无泄密风险充分利用公安局子网站,向公民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相关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执法监督管理与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向群众提供线上服务,公开常规业务相关文件,办事指南、解答群众疑问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优化政府网站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规范了县公安局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不断优化平台建设二是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县公安局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和维护,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采用丰富的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2025年,县公安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791条。三是强化施甸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互联互通,2025年县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工单153件,在办149起,办结率97%。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严格落实值班盯网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做好网上值班、平台运行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转。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4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5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8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5年,县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施甸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更新不及时,公众参与渠道不够深入的问题。下一步计划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加强对公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强化学习,通过开展自学与积极参加各级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的理论知识与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公众的参与性,积极拓宽公众参与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种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主性和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施甸县公安局

 20251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