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31128-0002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5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9〕—479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认真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保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促进集体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保山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保山市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保卫计发〔2018〕104号)》的要求,保障全市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卫生评价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工作流程
(一)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按照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卫生评价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须向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根据《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的要求进行准备。
(二)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小组到托幼机构进行实地评价。
(三)卫生评价小组对卫生评价结束后,托幼机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评价为“合格”,由市妇幼保健院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附件3)。
(四)凡卫生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即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凡卫生评价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整改后重新申请评价。
(五)《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有效期3年,期满后应重新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流程参照招生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流程。
二、招生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流程
(一)在园幼儿人数为500人及以上的幼儿园(含之前设立,未进行过卫生评价的幼儿园),卫生评价工作由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卫生评价前幼儿园应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附件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自评表》、办园许可证复印件。
(二)在园幼儿人数为500人以下的幼儿园(含之前设立,未进行过卫生评价的幼儿园),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负责卫生评价,成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小组,按流程进行卫生评价。卫生评价前幼儿园应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附件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自评表》、办园许可证复印件。
(三)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每3年须向辖区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申请书》(附件4)。接到申请后,县(市、区)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小组参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评价表》的要求进行实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报告》(附件5)。
(四)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为“合格”的托幼机构,继续规范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对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应限期整改,重新申请评估。
三、定期进行卫生保健质量检查工作
(一)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每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质量检查。当年卫生保健质量检查结果与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结果由妇幼保健院汇总后上报县级卫生健康局和教育体育局,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的依据之一。
2.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妇幼保健工作总成绩,进行年度通报。
附件:1.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新开办)
2.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已办园)
3.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申请书
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报告
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
_________:
本园(所)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价。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_____:
本园(所)已于年月招生,未进行过卫生评价,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价。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____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你园(所)申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基本要求,我单位(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专家于年月日对你园(所)招生前的卫生保健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评价人员: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此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由评价单位留存)
附件4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申请书
____:
我园(所)为正常招生幼儿园(托儿所),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 “每3年接受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报告
____幼儿园(托儿所):
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接受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的要求,我单位(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专家于 年 月 日对你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估意见:
评估单位(签章):
评估人员: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此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由评价单位留存)
附件6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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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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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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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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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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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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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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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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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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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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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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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 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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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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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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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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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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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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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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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场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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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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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室(卫生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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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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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卫生室,是否获得《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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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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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儿童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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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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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托 周托 月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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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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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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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托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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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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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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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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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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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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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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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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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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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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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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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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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人 ,其中炊事人员: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本,
有效期内 本;《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本 ,有效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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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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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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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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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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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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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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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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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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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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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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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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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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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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