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31128-00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附件1
施甸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
( )入学字〔 〕第 号
:
你的孩子(被监护人) 已安排到 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凭本通知并携带相关证件,请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送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施甸县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注:( )内填写小学、初中字样;〔 〕内填写年份,使用4位阿拉伯数字;编号以学生顺序号为序,依次编写。
施甸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入学字〔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你的孩子(被监护人) 已安排到 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凭本通知并携带相关证件,请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送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请持申请和有关证明到 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延缓入学审批手续,特此通知。
入学须知
1.请家长或监护人带孩子同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请家长同时携带具有新生身份证明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进行报到注册登记。
3.初中新生需要住校的新生请自行准备行李。
4.家长或监护人务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致使学生辍学,并监护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家长和监护人,各级政府、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律追究。
施甸县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