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5022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文号 | 浏览量 | 1 |
甸阳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及《保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甸阳镇于1月21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16户村民申请个人自建房,现将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袁家等8个村民委员会16户村民申请原址翻建占用建设用地4389.55平方米作为村民个人自建房,其集体土地所用权性质不变。
二、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批准面积落实到户,不得超占或闲置,并做好四到现场等用地监管工作,确保依法依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