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41012-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期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施农办发〔2024〕9号),下达实施甸阳镇同邑村同邑自然村水毁道路修复建设项目,批复项目计划补助资金30.00万元。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现对批复的计划建设内容、资金来源以及县级批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天,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如对项目建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联系,邮箱:sdxdyz@163.com,电话:0875-8121009,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72号。监督:中共施甸县甸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875-8127332。全国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甸阳镇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表(新增入库)
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