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8-0718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60 |
施甸县公安局推出“旅馆住宿五不准”告知牌进一步落实旅馆业实名制登记制度
近日,施甸县公安局结合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要求,推出“旅馆住宿五不准”告知牌,明确“核、问、观、报、录”五个步骤,进一步督促旅馆业落实旅客信息实名制登记制度。
核:不准假证住宿,100%把好核验关。核验住宿、访客与登记的有效证件头像、性别、年龄等基本项目是否一致,发现假证或冒用,及时报警。
问:不准甲登记乙住宿,100%把好询问关。问旅客是否本人入住,不准为他人登记住宿,不准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观:不准一人登记多人住宿,100%把好观察关。注意观察旅客在登记或住宿期间是否有同行人员,要人人有证,人人登记。
报:不准未登记入房会客,100%把好报告关。发现有未登记人员进入房间的,要立即报告旅馆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客房核实,对未登记的旅客监督及时验证登记,出现拒不登记,应及时报警。
录:不准延时报送信息,100%把好录入关。旅客入住、退房后,旅馆业要及时上传信息,出现无法上传情况的,及时联系维修人员。
目前,施甸县局已经对全县106家旅馆业业主及业务人员开展了培训,旅馆业前台均已摆放告知牌。公安机关在下步工作中也将加大对旅馆业实名制登记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旅馆业“五不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