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7-0622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6-22 |
文号 | 浏览量 | 129 |
关于罗源等同志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
县局各部门,消防大队: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施甸县公安局委员会研究决定:
罗 源 调拘留所工作;
段永立 调拘留所工作;
和万友 调拘留所工作;
赵成有 调看守所工作;
杨宗仙 调甸阳派出所工作;
王玉渊 调平街社区工作;
万文会 调木老元派出所工作。
以上工作岗位调整的民警,必须在2017年3月24日前办完工作移交手续,到新的岗位上班。
中共施甸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