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7-061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6-16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4月26日,县局治安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施甸县帝豪商务会所给予了行政处罚。
26日,治安大队在对帝豪商务会所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一名疑似缅甸籍女子在帝豪商务会所从事服务员工作。经进一步核实该女子李某芳确系缅甸籍人员,家住缅甸腊戌12号。3月底从瑞丽入境,期间从未取得中国劳动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证》以及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而帝豪商务会所管理员在明知李某芳是缅甸籍且未取得中国劳动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证》以及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仍聘用李某芳从事服务员工作。该行为已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随后民警依法将缅甸籍人员李某芳、帝豪商务会所管理员、法人传唤至施甸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