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7-021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9 |
近日,有热心群众到甸阳派出所反映称:看到我所的工作人员开着敞篷电瓶车在街上瞎转悠,还到农贸市场买菜。
接到此情况反映后,甸阳派出所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巡警中队、社区中队到辖区对此事开展调查。经调查得知:文武物业公司、契丹古镇物业公司、嘉城铭都物业公司、富甸铭城物业公司都有同款敞篷电瓶巡逻车;群众反映称“驾驶敞篷电瓶巡逻车去农贸市场买菜”的人员系契丹古镇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甸阳派出所民警及辅警并未出现驾驶巡逻车瞎转悠及买菜的行为。
为规范巡逻车使用,甸阳派出所立即召集4家物业公司召开会议。要求:一是必须在巡逻车上标注物业公司名称,并且该车只能在小区内开展安全巡逻防范;二是物业巡逻车禁止违规安装警灯、警报器;三是物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物业电动车“ 巡逻、宣传、服务 ”作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近距离打击违法犯罪,零距离服务辖区群众。甸阳派出所将会通过对物业公司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小区进行查看和上路检查的方式,督促4家物业公司物业巡逻车整改到位,以期通过警民联手共同压降案件,保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