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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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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16_A/2016-1228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6-01
文号 浏览量 7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情况报告

施甸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情况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45 号)文件,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85 号)要求,施甸县公安局围绕6个重点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6个重点落实情况

(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143条,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今年以来,施甸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1号)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措施,主动发布信息4条。

(三)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2015年,施甸县公安局秉承警务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警务信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便民的原则,制定了《施甸县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有效解决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交流不回应、服务信息不适用”等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文件指示要求,施甸县公安局重点领域工作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2015年来,施甸县公安局认真开展行业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30余次。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施甸县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领导小组,成立信息办,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运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根据不同警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印制服务手册、工作流程、警民联系卡,开展警营开放日、“开门评警”等活动,采取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5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网上公布、微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施甸县公安局

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