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6-1117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1-17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将执行十天一通报制度。现将截止9月10日全县各乡镇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署及宣传工作
甸阳镇: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37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3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88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70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15 幅;张贴《通告》 4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88 次。
由旺镇: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 次;签订责任书 212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30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6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66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1680 份,完成 96 %;悬挂宣传标语 4 幅;张贴《通告》 86 张;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55 次。
仁和镇: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5 次;签订责任书 287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1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20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256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5000 余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2幅;张贴《通告》 4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0 次。
姚关镇: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 次;签订责任书 96 份,完成 65.7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0 份,完成 47.8 %;与村委会签订 12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64 份,完成 41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140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6 幅;张贴《通告》 12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4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4次。
太平镇: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55 份,完成 24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5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8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90 份,完成 96.9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7100 份,完成 95.5 %;悬挂宣传标语 1 幅;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392 次。
旧城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123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5 份,完成 86.67 %;与村委会签订 8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77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42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2 幅;张贴《通告》 13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1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5 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2 条,核实 2 条,兑现奖金 200 元。
何元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7 次;签订责任书105份,完成100%(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16份,完成100%;与村委会签订9份,完成100%;与村小组签订80份,完成100%),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4025份,完成100%;悬挂宣传标语1 幅;张贴《通告》100 张;开展集中宣传11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4 次;根据线索查获案件1 起,抓获1 人。
酒房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 次;签订责任书 198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2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0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66 份,完成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6100 份,完成 91.5 %;悬挂宣传标语 3 幅;张贴《通告》 2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45 次。
摆榔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5 次;签订责任书18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4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40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2030 份,完成 95 %;悬挂宣传标语 1 幅;张贴《通告》 5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0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5 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1 条,核实 1 条。
万兴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8 次;签订责任书 24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7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7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89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3600份,完成90 %;悬挂宣传标语4幅;张贴《通告》 109张;开展集中宣传 100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00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3 条,核实 2 条,根据线索查获案件 2 起,抓获 2人。
老麦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8次;签订责任书 16 份,完成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9 份,完成100 %;与村委会签订7份,完成100 %;与村小组签订100份,完成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4800份,完成 86 %;悬挂宣传标语6幅;张贴《通告》 76 张;开展集中宣传13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16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2 条,核实 1 条。
木老元乡:截止9月1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7 次;签订责任书 61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3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44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45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3 幅;张贴《通告》 35张;开展集中宣传11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2 次。
县直单位:截止9月10日,县直各单位共签订责任书76份(财保公司未签订),完成99%。签订承诺书2098份。
二、排查整治工作
甸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纳入管控 2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21 次。
由旺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玩具枪 3家次,纳入管控 5 家。
仁和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6家次。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2 次。
姚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玩具枪6家次。经排查,姚关镇无销售射钉器的厂家和店铺。
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1 次。
太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4 家。摸排销售玩具枪 2家次。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8 次。
旧城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纳入管控 2 家,发现隐患 2 起,整改 2 起。检查使用硝酸铵企业 1家次。
何元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2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8次。
酒房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3 次。
摆榔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1 次。
万兴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
老麦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4 次,发现安全隐患 1 起,当场整改 1 起。
三、查处打击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至9月10日,全县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23起23人(其中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3起),缴获各类枪支23支,子弹827发、钢珠65粒。破获涉枪涉爆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甸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 人,缴获枪支 1 支(火药枪1支),子弹 110 发(铅弹)。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人,查获枪支 1 支(气枪)。
姚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7 起 7 人,缴获枪支 8 支(射钉枪7支、火药枪1支)。
太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2 起 2 人,缴获枪支 2 支(火药枪2支),子弹 8 发(射钉弹)。
旧城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3 起 3 人,缴获枪支 3 支(半自动步枪1支、射钉枪2支),子弹 52 发(射钉弹)。
何元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 人,缴获枪支 1 支(射钉枪)。
万兴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2 起 2 人,缴获枪支 2 支(射钉枪)。
木老元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3 起 3人,缴获枪支 3 支(射钉枪1支、猎枪2支),子弹 25 发(猎枪弹12发、军用手枪弹13发)。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 人,子弹 8 发。
治安大队: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人,缴获枪支 1 支(射钉枪),子弹 632 发(射钉弹228发、铅弹105发),。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 人,查获枪支 1 支(气枪),钢珠 25 粒。
四、接收群众主动上缴枪爆物品工作
自7月13日公告之日起,全县共收缴枪支主动上缴枪支232支,子弹870发,雷管438发,弩1支,炮弹1枚,手榴弹1枚,管制刀具1把、黑火药6包、工业炸药31支、导火索107厘米、炸药4斤。
甸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5 支,其中火药枪 10 支、射钉枪 4 支、猎枪 1 支;弩 1 支;子弹 191 发。
由旺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2 支,其中火药枪 23 支、射钉枪 9 支;子弹 66 发;炸药 4 斤;雷管 64 枚。
仁和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 支,其中火药枪2 支、射钉枪 1 支;子弹 41 发;雷管 61 枚。
姚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1 支,其中火药枪 10 支、射钉枪 21 支、雷管 17 枚、导火索2.7米。
太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1 支,其中火药枪 5 支、射钉枪 6 支、子弹19发(射钉弹)、炮弹 1 发、雷管13枚。
旧城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47 支,其中火药枪 22 支、射钉枪17 支、猎枪 2 支、气枪6支;子弹 13 发;雷管 27 枚。
何元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9支,其中火药枪3支、射钉枪5支、气枪1支;雷管94枚。
酒房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4 支,其中火药枪 2 支、射钉枪 10 支、筒炮枪 2 支。
摆榔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5 支,其中火药枪 4 支、射钉枪 1支。
万兴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21 支,其中火药枪 10 支、射钉枪 10 支、猎枪1支;子弹10发;雷管 5 枚;导火索80厘米。
老麦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2 支,其中火药枪 13 支、射钉枪 17 支、气枪2支;子弹 299 发(射钉弹),铅坨37颗,木质枪托3块;雷管 51 枚;黑火药6包;工业炸药31筒;管制刀具1把。
木老元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7 支,其中火药枪 5 支、射钉枪 7 支;子弹96发(射钉弹)。
治安大队: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5 支,其中火药枪 3 支、猎枪 1 支、手枪1支;子弹 135 发(军用弹);雷管 19 枚;手榴弹 1枚。
五、查缉管控工作
共纳入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 1 人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部分乡镇成效不明显。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大力宣传,截止9月10日全县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枪支232支,但是县直各单位截止目前无战果,部分乡镇成效甚微,例如仁和镇仅仅收缴3支枪,请仁和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收缴力度。请甸阳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加大对各县直单位的指导力度。
二是对射钉枪销售点督促检查不到位。部分射钉器销售点仍然存在不执行实名制登记的现象,请涉及的乡镇加大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力度。
三是散装汽油APP安装不全。部分加油站已经安装APP但是没有使用,形同虚设。
四是请各乡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接到此通报后,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查缺补漏。
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