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6-1117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1-17 |
文号 | 浏览量 | 6 |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将执行十天一通报制度。现将截止10月30日全县各乡镇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署及宣传工作
甸阳镇: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225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3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88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70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15 幅;张贴《通告》 4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88 次。
由旺镇: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 次;签订责任书 212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30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6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66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1680 份,完成 96 %;悬挂宣传标语 4 幅;张贴《通告》 86 张;开展集中宣传 3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31次。
仁和镇: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5 次;签订责任书 287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1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20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256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15000 余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2幅;张贴《通告》 4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0 次。
姚关镇: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3 次;签订责任书 192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1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2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159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140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6 幅;张贴《通告》 132 张;开展集中宣传 17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86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1 条,核实 1 条,根据线索查获案件 1 起,抓获 1 人。
太平镇: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229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5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8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96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714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1 幅;开展集中宣传 36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537 次。
旧城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2 次;签订责任书 100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5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8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77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42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2 幅;张贴《通告》 13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1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25 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2 条,核实 2 条,兑现奖金 200 元。
何元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7 次;签订责任书105份,完成100%(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16份,完成100%;与村委会签订9份,完成100%;与村小组签订80份,完成100%),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4025份,完成100%;悬挂宣传标语1 幅;张贴《通告》100 张;开展集中宣传13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4 次;根据线索查获案件1 起,抓获1 人。
酒房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1 次;签订责任书 198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22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10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166 份,完成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666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3 幅;张贴《通告》 200 张;开展集中宣传 25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45 次。
摆榔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5 次;签订责任书58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4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40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2030 份,完成 95 %;悬挂宣传标语 2 幅;张贴《通告》 50 张;开展集中宣传 19 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15 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1 条,核实 1 条。
万兴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8 次;签订责任书 113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7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7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89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4000份,完成100 %;悬挂宣传标语4幅;张贴《通告》 109张;开展集中宣传 100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130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3 条,核实 2 条,根据线索查获案件 2 起,抓获 2人。
老麦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8次;签订责任书 116 份,完成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9 份,完成100 %;与村委会签订7份,完成100 %;与村小组签订100份,完成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5180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6幅;张贴《通告》 76 张;开展集中宣传13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16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2 条,核实 1 条。
木老元乡:截止10月30日,全乡(镇)共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 7 次;签订责任书 61 份,完成 100 %(其中乡镇党委政府与二级站所签订 13 份,完成 100 %;与村委会签订 4 份,完成 100 %;与村小组签订 44 份,完成 100 %),签订《无非法枪爆物品承诺书》 4500 份,完成 100 %;悬挂宣传标语 3 幅;张贴《通告》 37张;开展集中宣传18次;利用村小组广播进行宣传 33 次。
县直单位:截止10月30日,县直各单位共签订责任书77份,完成100%。签订承诺书2176份。
二、排查整治工作
甸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纳入管控 2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21 次。
由旺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玩具枪 3家次,纳入管控 5 家。
仁和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6家次。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2 次。
姚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玩具枪6家次。经排查,姚关镇无销售射钉器的厂家和店铺。
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1 次。
太平镇: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4 家。摸排销售玩具枪 2家次。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8 次。
旧城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 家。摸排销售射钉器 2 家次,纳入管控 2 家,发现隐患 2 起,整改 2 起。检查使用硝酸铵企业 1家次。
何元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2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8次。
酒房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3 次。
摆榔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1 次。
万兴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1 家。
老麦乡: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 家。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检查 4 次,发现安全隐患 1 起,当场整改 1 起。
三、查处打击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全县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25起25人(其中刑事案件22起、治安案件3起),缴获各类枪支25支,子弹827发、钢珠65粒。破获涉枪涉爆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甸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 人,缴获枪支 1 支(火药枪1支),子弹 110 发(铅弹)。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人,查获枪支 1 支(气枪)。
姚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8 起 8 人,缴获枪支 9 支(射钉枪7支、火药枪2支)。
太平镇: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2 起 2 人,缴获枪支 2 支(火药枪2支),子弹 8 发(射钉弹)。
旧城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3 起 3 人,缴获枪支 3 支(半自动步枪1支、射钉枪2支),子弹 52 发(射钉弹)。
何元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 人,缴获枪支 1 支(射钉枪)。
万兴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2 起 2 人,缴获枪支 2 支(射钉枪)。
老麦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人,缴获枪支 2 支(射钉枪、气枪)。
木老元乡: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3 起 3人,缴获枪支 3 支(射钉枪1支、猎枪2支),子弹 25 发(猎枪弹12发、军用手枪弹13发)。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 人,子弹 8 发。
治安大队:破获涉枪涉爆涉危刑事案件 1 起 1人,缴获枪支 1 支(射钉枪),子弹 632 发(射钉弹228发、铅弹105发),。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治安案件 1 起 1 人,查获枪支 1 支(气枪),钢珠 25 粒。
四、接收群众主动上缴枪爆物品工作
自7月13日公告之日起,全县共收缴枪支主动上缴枪支339支,枪管1截,子弹1413发,雷管2306发,弩1支,炮弹3枚,手榴弹1枚,管制刀具1把、黑火药6包、工业炸药31支、导火索238.5米、炸药41斤、筒装炸药5筒。
甸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5 支,其中火药枪 10 支、射钉枪 4 支、猎枪 1 支;弩 1 支;子弹 191 发、炮弹1枚。
由旺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2 支,其中火药枪 23 支、射钉枪 9 支;子弹 66 发;炸药 4 斤;雷管 64 枚。
仁和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 支,其中火药枪2 支、射钉枪 1 支;子弹 41 发;雷管 61 枚。
姚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3 支,其中火药枪 12 支、射钉枪 21 支、子弹3发、射钉弹130发、雷管 17 枚、导火索2.7米。
太平镇: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3 支,其中火药枪 6 支、射钉枪 7 支、子弹19发(射钉弹)、炮弹 2 发、雷管43枚、炸药37斤。
旧城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83 支,其中火药枪 41 支、射钉枪30支、猎枪 2 支、步枪1支、气枪9支、枪管1截;子弹 94 发;雷管 1775 枚。
何元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23支,其中火药枪11支、射钉枪8支、气枪1支、子弹36发、雷管94枚、导火索233米。
酒房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50 支,其中火药枪 25 支、射钉枪 23 支、筒炮枪 2 支、雷管77枚、炸药5.2斤。
摆榔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9 支,其中火药枪 6 支、射钉枪 3支。
万兴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23 支,其中火药枪 10 支、射钉枪 12 支、猎枪1支;子弹10发;雷管 5 枚;导火索0.8米。
老麦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37 支,其中火药枪 16 支、射钉枪 19支、气枪2支;子弹 299 发(射钉弹),铅坨37颗,木质枪托3块;雷管 51 枚;黑火药6包;工业炸药31筒;管制刀具1把。
木老元乡: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13 支,其中火药枪 11 支、射钉枪 2 支;子弹96发(射钉弹)。
治安大队:共接收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 5 支,其中火药枪 3 支、猎枪 1 支、手枪1支;子弹 272 发(军用弹);雷管 32 枚;手榴弹 1枚、炸药5筒、导火索2米。
五、查缉管控工作
共纳入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 1 人
六、工作提醒
《公检法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自7月13日通告之日90日内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告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10月11日已经到期,请各乡镇注意今后在工作中发现的涉枪涉爆案件请及时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