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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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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30/2016-040705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9-01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其他
关于组织参与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

关于组织参与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

投票活动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边防、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

8月12日,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在省公安厅正式启动。

此次“双评”活动自今年5月开始,从全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中,从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建制基层单位中推选,共初选出30名“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20个“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候选集体。我局刑侦支队民警蒋佳林昌宁县局温泉派出所分别入围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8月12日起,各级公安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陆续把这些优秀民警推介给社会,并通过网络、短信、报纸等投票方式,进入投票推选阶段,投票自8月12日起,至9月30日止。投票结束后,评选活动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投票结果进行严格公正的统计审核,最终进行表彰奖励。为认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活动,真正选出民警和百姓心中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警参与。刑侦支队民警蒋佳林昌宁县局温泉派出所的入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对保山公安工作的又一次肯定。各级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置于展现我市公安民警良好风貌,提升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能力水平的大局中定位。下发文件安排参与投票的同时,还要组织民警通过短信、微信、网络、选票等,积极参与“双评”活动投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行业属性和警种特点,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窗口和本县区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展播入围民警和集体先进事迹,发布投票渠道,共同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措施,确保活动质量。市局和参选单位要在所处地开展集中社会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各单位组织参与“双评”活动情况,以工作信息、照片和痕迹资料保存,市局政治部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和单位督查活动组织情况。对于不落实活动安排,不按要求开展发动工作的单位,将在年终宣传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投票方式

   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