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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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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30/2016-040704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4-11-05
文号 浏览量 20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公安局窗口公民申请变更、更正民族办事指南

1.设立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

2.办事程序:申请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填写民族变更审批表,进行项目变更操作,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市局治安论坛,由派出所所领导、分局审批人员、市局治安支队审批后,到派出所进行办理。

3.申请条件: ①民宗局批准民族变更;②民族登记错误。

4.申报材料:①本人申请;②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③《变更民族审批表》;④《居民户口簿》。

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

6.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7.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