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
2.
办事程序:出狱后十五日内申请人到派出所直接办理,超过十五日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审批后,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市局治安论坛,由派出所所领导、分局审批人员(需要市局治安支队审批的由分局审批人员提交市局治安支队)审批后,进行办理。
3.
申请条件:刑满释放。
4.
申报材料:①《释放证书》;②书面申请;③接受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5.
法定时限:出狱十五日内派出所当场办结,超过十五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6.
承诺时限:出狱十五日内派出所当场办结,超过十五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7.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