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30/2016-0407027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4-07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公安局窗口服务办事指南

1.设立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

2.办事程序:家庭立户的,派出所直接办理;单位立“集体户”的,持上述材料,报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后,报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审批,治安大队批准后提交分管治安的局领导审批,局领导批准后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3.申请条件: 申请立户

4.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②单位成立批文;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私营企业还需完税证明和劳动部门的用工证明。⑤房屋产权所有权证或社区、居委会证明。

5.法定时限:家庭立户的派出所当场办结,单位立集体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6.承诺时限:家庭立户的派出所当场办结,单位立集体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7.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云价费发〔1993117号文件规定,每本《居民户口簿》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