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30/2016-040702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2014年8月15日早上,家住姚关镇蒜园村委会黄泥坎三组的蒋光喜满怀深情和谢意之情来到姚关派出所,将其手上一面刺有“小所连着千万家 警民共育和谐花”字样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上,以感谢姚关派出所为其排忧解难。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7月9日21时许,段某到蒋光喜的邻居蒋某家闲聊,无意听到蒋光喜和妻子吵架,误认为是蒋光喜在骂他,于是两人就争吵起来,在蒋某的劝说下,两人停止了争吵,段高就回家了。过了大概5分钟,段某约着段波(化名)和段光(化名)两兄弟来找蒋光喜,兄弟三人在蒋某家殴打了蒋光喜,造成蒋光喜的鼻梁骨和身体其他部位不同程度受伤。姚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先联系姚关卫生院将蒋光喜送往卫生院救治,后依法将段某三兄弟传唤到姚关派出所办案区接受立案调查处理。在调查期间,三兄弟都想推脱责任,曾表示不愿承担蒋光喜医疗和交通等费用的责任。蒋光喜害怕自己医疗费用无法得到赔偿,家人会被报复,自己被打后得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于是到派出所找民警想办法。
派出所民警多次到段某三兄弟家和三兄弟交心谈心,告知他们相关法律政策和事情的严重后果,三兄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蒋光喜的医疗和交通等费用,以后不会再和蒋光喜发生矛盾。民警还多次到蒋光喜家倾听民意,告知其段某三兄弟的意愿,在民警的努力下,段某三兄弟得到蒋光喜的谅解,愿意和段某三兄弟坐下来私下解决。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段某三兄弟向蒋光喜赔礼道歉,赔偿蒋光喜医疗和交通等费用,双方以后不会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矛盾,会和睦相处。
姚关派出所以夯实民意为导向的警务模式为基础,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更多地用群众的眼光来审视和考量社会治安问题,更多地用群众的感受抓好公安工作,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加顺应群众要求,符合群众意愿,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