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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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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30/2016-0407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4-11-05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公安局窗口死亡登记办事指南
1. 设立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
 2. 办事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
 3. 申请条件:在死亡后一个月以内。
 4. 申报材料:正常死亡的,应当持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注销。非正常死亡的,还应有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或法院的执行死刑证明或《宣告死亡通知书》。如情节可疑,又无死因证明的,必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5. 法定时限:当场办结。
 6.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7.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