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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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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4-9-/2020-070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甸阳镇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0-07-01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林业
甸阳镇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三清”行动,集中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施政办[2020]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人民政府成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领导小组。

组 长:杨旭昕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王施赢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杨久晓 甸阳林区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运海 镇林业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建冬 镇财政所所长

杨世翠 甸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王延山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赵金林 甸阳中心学校校长

马 达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杨立峰 镇水管站负责人

朱光德 镇计生办主任

李如春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蒋 荣 甸阳卫生院院长

段建军 大楼中学校长

徐兴国 甸阳国土所所长

杨凤清 甸阳司法所所长

苏应军 镇安监站负责人)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由张运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抓实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成果。

三、职能分工

(一)甸阳林区派出所:依法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对交通要道的巡查,以及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与监控,强化通道管控职能,加强对乘客旅客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贩运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开展网上巡查,积极发现线索,分析线索,及时查办案件,最大程度切断网络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渠道。

(二)镇林业服务中心。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活动区域;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检查定点生产企业的原料(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库存、管理、使用情况;在全镇林区范围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加强源头防护。

(三)甸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进一步强化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市场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各部门打击违规违法捕捞、出售、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和非法运输、携带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入境的违法犯罪;全面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

(五)镇内各物流快递公司。严格快递物流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保山市邮政局组织市场检查,维护快递物流行业秩序,对违规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发现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及时报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处置。

(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全面梳理检查旅游服务区、旅游商店内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情况,检查旅游商品、纪念品是否有取自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加强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协调县级媒体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政策法规;指导有关单位宣传工作;积极应对和防控舆情。

(七)镇公路管理所。强化通道管控职能,加强对乘客旅客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贩运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及时移交专项办进行案件查办。

(八)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具体事宜,做好服务保障、配合协调工作,落实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分片包干”责任,认真开展日常巡护和“清林”“清市”行动。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31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深入剖析本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对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餐馆、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寄递行业等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排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10月30日)。集中核实摸排阶段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5日)。深入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切实提高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四)巩固成果阶段(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长要亲自挂帅,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具体负责,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担当尽责、真抓实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打好整体战、合成战,最大限度形成保护和打击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常态长效。

(三)加强督导问责。镇纪委要加强督导检查,根据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启动督查和问责机制。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导致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情况突出、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