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40419-0017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文号 | 浏览量 | 7 |
施易发〔2021〕11号 签发人:杨建军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关于2021年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甸阳镇、何元乡、太平镇、姚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209号)精神,你们上报的2021年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成立项目审查小组进行联合审查,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本次共批复项目实施方案6个,批复资金总额1959万元,其中:养殖小区建设项目2个,涉及资金720万元;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1个,涉及资金699万元;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1个,涉及资金450万元;扶贫车间项目2个,涉及资金90万元。(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收文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如确有项目建设内容需要调整的必须及时报请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监督项目质量,控制工期及投资,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及时发挥效益。项目完工后,及时整理和完善资料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组织验收。
附件:施甸县2021年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批复表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施甸县易地办 2021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