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40419-0016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甸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幸福社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请示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要求》施财农[2020]9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易地搬迁成果,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稳定增收脱贫,拟申请实施施甸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用于带动易地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幸福社区)的搬迁户的产业发展,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业问题。现将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施甸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幸福社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杨旭昕(镇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施甸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幸福社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工程计划建设扶贫车间430平方米,分为生产区和办公区,内容主要包括厂房生产流水线1条、辅助工程(仓储、供配电、产品展示区、安全及消防设施),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1.63万元。其中:2020年云南省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中央财政补短板综合财力41.63万元。
七、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首先,为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搬迁群众创造一个稳定的就地就业场所,确保县城易地搬迁户“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其次,通过公司对厂房办公用房、设备等资产的租赁,每年可为社区集体经济增收4-6万元,为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再次,通过扶贫车间的运营,解决部分留守人员和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业问题,也间接带动了易地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幸福社区)的搬迁户的第三产业发展,扩宽了搬迁户的增收致富渠道。
当否,请示。
甸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甸阳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