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20240419-0003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甸阳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台阶,根据《施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0〕54号文件精神,结合甸阳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全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惠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思维,加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2.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依法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流程、平台、时限等,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创新突破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创新思维和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聚焦难点热点,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开实效,真正让基层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4.坚持标准引领,重点突破。立足实际、高点站位、适以实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增强县、乡两级政务公开相关标准要求和制度规范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可评估监督性,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三、工作任务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指引,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参照上级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本村(社区)、本站所(中心、办)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要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要结合村(社区)、站所(中心、办)、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参照26个领域的做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所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统计表(附件2)报党政办公室。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编制完成县乡两级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国务院部门、省、市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后,及时抓好相关标准指引的落实,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于国务院部门相关标准指引公开发布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对应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工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坚持逐级审核、先审后发,重点审查公开事项覆盖度、标准目录规范度。镇级部门编制的标准目录报对应负责指导的县级部门审核,经审核无误的,由党政办汇总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的标准目录报县政府办公室复核。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要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本级权责变化情况,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分项编制完成本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党政办公室。
(二)坚持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体系
1.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应公开尽公开。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项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
2.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按要求填写《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将电子版报镇党政办,由党政办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3.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4.关注政务舆情信息回应。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建立多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全融合要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避免“一哄而上、只开设不运维”,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要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党政办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便民化要求,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同时,依托政府网站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坚持基层延伸要求,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社区)延伸
镇人民政府指导支持村(社区)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指导村(社区)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社区)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本“村(社区)务公开”专栏,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负责人是本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党政办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站所(中心、办)抓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积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交流。
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村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沟通工作,并务于本方案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党政办。
(三)加强检查评估
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定期进行评估,每季度进行通报,对工作优秀的,进行表扬和绩效加分,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扣分。
附件:1.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2.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统计表
甸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序号
|
相关领域
|
主管责任
|
主体责任
|
主体责任和指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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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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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
|
县人民 政府
|
乡镇人民政府
|
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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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资源交易
|
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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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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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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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籍管理
|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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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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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财政预决算
|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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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创业、社会保险
|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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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
|
县自然资源局
|
||
9
|
环境保护
|
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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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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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涉农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
|
公共文化服务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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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医疗卫生
|
县卫生健康局
|
||
14
|
安全生产、救灾
|
县应急局
|
||
15
|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
县民政局
|
||
16
|
食品药品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
17
|
扶贫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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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税收管理
|
县税务局
|
附件2
政务公开事项全清单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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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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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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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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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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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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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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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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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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