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081302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文号 | 浏览量 | 5 |
施甸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和《施甸县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施发〔2019〕11号)、《中共保山市委编办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保编办〔2021〕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意义
让城乡孩子公平地接受教育、公平地享受教育资源,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目的是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从而有效解决城市“择校热”、乡村“学校弱”等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实现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紫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体泉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 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尹自鹏 县委编办主任
赵开智 县财政局局长
耿旭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其他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下设方案起草组、政策宣传组、工作指导组、信访维稳组、遗留问题(突发问题)处置组、纪检督查组,推进工作有序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杨永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委局班子按分片挂钩联系学校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配置中的结构性矛盾,为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改革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五、实行编制和岗位总量管理
(一)县委编办在现有编制总量不改变的情况下,按照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每3年核定一次,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生源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因素,以年度为单位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报县委编办备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根据核准编制数和自身发展需要聘用教师。普通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班级与教职工比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核准教职工编制;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按照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聋1:4、盲1:3、培智1:2.5、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1:2,结合实际情况核准教职工编制;确保每个乡镇中心幼儿园不低于3名编制。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每年分别对城乡普通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城镇普通小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城镇普通初级中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中级岗位、乡镇普通初级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核定岗位总量,下达县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
(三)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实际合理配置县域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和教师。县教育体育局将编制使用、岗位配置和教师岗位聘用情况,每年向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报备一次。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科学编制本校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四)县财政局依照现行政策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六、实行人事关系集中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按规定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负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负责承办教师人事管理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做好上述具体工作。
七、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乡镇中心学校(含初级中学)、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调整优化整合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师资,把岗位数额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级中学、完小、幼儿园;将五级、六级、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到村小、教学点,岗位设置要做到定校、定岗、不定人。
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的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生分布情况、教师配置现状,通过激励政策、教师意愿、双向选择等方式,采取动态调整方式不断优化教师配置。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调整优化整合辖区内教师资源,一是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超编教职工,结合实际按生师比例,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竞聘分流到辖区内小学、幼儿园任教;二是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紧缺学科教师,可在辖区内在职在编有教学实绩、专业能力强的教师中公开遴选。县直学校超编教职工,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竞聘分流到办学地隶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到县域内其他乡镇初级中学任教。
对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教职工,由所在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其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县教育体育局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教师交流轮岗重点推动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小学向村小交流。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晋升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强化鼓励教师流动的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机制,实施骨干教师支教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八、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3月):县教育体育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第二阶段(2021年4月):县委编办核定完成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总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总量。
第三阶段(2021年5月):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改革方案完成配套措施,对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完成各学校编制总数、岗位设置的工作,并向县委编办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
第四阶段(2021年6月):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指导工作,学校根据发展实际和核准编制数,完成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聘任方案和考评办法,召开教代会通过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教师调配方案。
第五阶段(2021年7月1日-8月20日):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指导工作,学校根据竞聘方案,按照“竞聘上岗、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聘用上岗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改革经验总结。
第六阶段(2021年8月21-31日):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县教师发展中心做好落聘教师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统筹调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
(二)做好引导。在改革过程中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做好思想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宣传工作,加强对校长教师的教育引导,统一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三)严肃纪律。推进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要提前研判、做好防控预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和收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要严格、规范按程序依规实施。教师调配管理中有打招呼、搞变通等干预、干扰工作推进的,具体负责部门要如实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