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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1-0930010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9-30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从事全乡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3.负责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

5.管理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6.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

8.负责主管教师工作,组织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0.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乡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负责上级部门及主管领导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让教育发展走出低谷,培养更多的优秀学生,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为施甸的教育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一是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人力资源等方面全力支持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健全了学校目标责任制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很到位,不会因任何一位学生因为贫困而读不起书、上不起学。三是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通过国培、顶岗置换、短期培训、城乡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继续教育、西安交大挂钩帮扶等形式,广大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其次,学校在教学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学生,并且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和教师的职业素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53,68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3,689.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520.62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变动和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57,458.40元。其中:基本支出9,630,108.40元,占总支出的94.81%;项目支出527,350.00元,占总支出的5.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277.81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抚恤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30,108.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1,701.01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和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抚恤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03,156.1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26,952.22元,占基本支出的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3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576.80元,增长130.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学生资助中的一部分纳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27,50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163,000.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36,8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8,059.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对比增加2,109,296.81元,增长26.3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3,024.59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99,386.34元(主要是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908,92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主要用于全乡教育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培训费、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学生助学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69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0,699.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181.98元,增长16.19%。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8,43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03,246.1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897.63元,增长14.4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都是0.00元。我单位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都是0.00元,未增加或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5,844,348.93元,其中,流动资产2,075,982.78元,固定资产11,047,427.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30,047.26元,无形资产560,983.5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718.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44,348.93

2,075,982.78

11,047,427.69

5,427,476.49

0.00

0.00

0.00

0.00

5,430,047.26

560,983.52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在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依法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10,853,689.58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0,853,689.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520.62元,增长16.08%。2020年总支出10,157,458.40元,其中:基本支出9,630,108.40元(占总支出的94.81%),项目支出527,350.00元(占总支出的5.19%)。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277.81元,增长20.96%。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学校高度重视制度管理,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从而有效地保障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预算编制规范性: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绩效目标合理性: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相对应,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率: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

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制度建设: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将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落实。确定绩效评价组成人员。

②.组织实施: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53,68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3,689.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520.62元,增长16.08%。

2)过程情况分析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绩效自评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通过自查整体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构编制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自评形成结论,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产出情况分析

学生资助类预算资金学生资助类预算资金共设置了产出指标7项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2项、时效性指标2项、成本指标1项,产出指标满分40.00分,得分35.20分,得分率为88.00%。

4)效果情况分析

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我校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部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2)整改情况: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行慢的项目、进度落后较多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部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做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各级政府共同设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用于资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时间从2011年秋季开始,资助标准为300.00/生/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确保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全覆盖。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资助覆盖率达到98.55%。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40,950.00元(包括2019年秋季学期20,550.00元和2020年秋季学期20,4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7,500.00元),2020年秋季学期应发放18,900.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39,300.00元(其中春季学期20,400.00元、秋季学期18,9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39,300.00元。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20,400.00元已执行完成,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18,900.00元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补助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补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中心学校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应发放39,300.00元,惠及学生26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114人。2020年当年完成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20,400.00元,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18,900.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覆盖率98.55%,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受助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减轻了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00%。

全年完成情况: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学生补助资金未发放。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主管局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6.绩效自评结果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对照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结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改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范围为:①.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补助全覆盖,四类学生寄宿或非寄宿都享受补助。②.补助资金在保障四类学生享受补助的前提下,有剩余资金再安排非四类学生以外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250.00元;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00元;非四类以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00元。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435,750.00元(包括2019年秋季学期229,500.00元和2020年春季学期206,25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36,850.00元),2020年秋季学期和追加春季学期共应发放420,625.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626,875.00元。补助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626,875.00元。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206,250.00元已执行完成,秋季学期和追加春季学期共应发放420,625.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补助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补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中心学校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及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1,000.00/年,初中和特殊教育每生1,250.00/年、家庭经济困难四类非寄宿生小学每生500.00/年,初中625.00/年的标准,应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26,875.00元,惠及学生59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303人。2020年当年完成实际发放补助资金206,250.00元,秋季学期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420,625.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受助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减轻了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100.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00%。

全年完成情况: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学生补助资金未发放。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主管局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6.绩效自评结果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对照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结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