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0-0617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夯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学校”工作方案》《施甸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纳入基础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青少年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政策常识、民族理论常识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让各民族学生了解统一多民族的基本国情,了解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自信。
(二)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少数民族文体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氛围。
(三)组织好课余活动,利用课后服务、班队会活动、团队活动、社会实践、墙报、板报等方式,营造各民族学生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团结友爱氛围,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班集体和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教育课时要求,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学生抓起,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把不同学段的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小学高年级、初中要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每学年要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普通高中要在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每学年保证8-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中等职业学校要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每学年保证12-14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扎实开展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工作。
(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民族团结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县各学校每学年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书籍、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了解一位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演讲比赛、观看一部民族英雄电影、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征文比赛、做一期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报、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内容的文艺节目展演、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爱我中华、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种子埋入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每一名学生。
(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学校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中,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与传承活动,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在民族聚集较多地区的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校园文化建设应将当地民族特色文化元素提炼并融入其中,让青少年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知道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增强各族学生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掌握了解民族传统特色文化,让广大师生做到相互尊重。
(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不断增强学校吸引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确保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五)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因地制宜地推行双语教学。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学前和低年级,开展民汉双语教学模式。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四、主要步骤
(一)全面宣传阶段(2020年5月-2020年7月)
各学校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组织相关活动,利用广播、班会、讲座、班队会、橱窗宣传栏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具体内容及时间: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
1.征文等活动: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2.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20年创建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4个,2021年创建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8个,2022年创建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8个。
(三)总结阶段(2023年)
认真组织收集三年来的创建工作痕迹材料,以备通过国家、省市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廷坤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教育股统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订“进学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学校”工作台账。完成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杨廷坤,电话:8126706,程清清,电话:8126706,邮箱:sdjjk@126.com。
各学校也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做好创建工作“进学校”工作台账。
(二)强化保障机制。各学校要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示范县创建时限和要求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学校对标“进学校测评指标”制订学校工作方案,每年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健全检查考核、跟踪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各学校,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情况报告和沟通联络工作,并于2020年7月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邮箱和各校工作方案电子版报送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7月15日、11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不懈开展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民族特色文化学校”等为抓手,围绕党建示范引领、融入教育教学、民族文化传承等重点,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一线、不搞一刀切,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每学期至少向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的相关信息,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