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7-1228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B
施甸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施甸县
九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祁晓琴、李祖刚、李自龙、李金虎、蒋建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稳定山区教师队伍建设
(一)全面改善布朗族乡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2015年8月县教育局协同摆榔乡、木老元乡完成了《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教育系统项目专项规划方案》,木老元乡规划总投资4318万元,目前已整合安排资金619.3万元,安排校舍建设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3676.5平方米。同时,争取到了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将根本上改善教师住宿条件。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于2016年下达,规划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共24套住房,前期估算总投资150万,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9月底10月初交付使用。
(二)积极落实乡镇教师岗位补贴。2015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施甸县乡镇岗位补贴实施办法》(施办发〔2015〕6号),乡镇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执行,涵盖乡镇学校任教教师,进一步调动乡镇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严格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10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施甸县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施办发〔2016〕147 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乡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长效机制,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长期任教、终身从教,稳定乡村学校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提高乡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其中:木老元乡政府所在地学校的教职工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乡政府所在地外学校的教职工补助标准为700 /人·月。
(四)建立健全教职工合理流动机制,促进教职工有序流动。贯彻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调配和县直校(园)及坝区初级中学公开遴选教师遵循“相对稳定,有序流动”“按编制定岗,专业一致”“工作需要与适当照顾相结合”的原则。申请调动的教职工须在原学校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调入单位所需专业一致;对申请调配的教职工,各学校重点考虑工作年限长、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在本乡镇内教育教学成绩靠前的优先。
二、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配齐山区专业教师队伍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特别是从2006年实施特岗教师计划以来,全县每年都招聘100余名新教师。2016年,招聘新教师122名,补充到山区乡镇中小学95名,木老元乡分配了17名,其中: 专任教师9名,小学数学教师4人、语文教师3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
感谢你们对木老元乡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施甸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