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7-083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8-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8月25日,我县召开2017年特岗教师报岗工作会议。
会上,县教育局负责人指出,新特岗教师要明白当前的就业形势,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清楚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和身份,尽快融入到教师队伍当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山区孩子开阔视野、全面发展努力奉献。同时,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重视新教师的培养,为新教师提供学习的平台,使新教师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能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为我县教育带来新兴力量,快速成长为复合型教师、骨干教师。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贡献。
据了解,今年我县特岗教师设有岗位26个,初级中学3个,学前教育1个,小学22个。26名特岗新教师将根据考试成绩最终排名选择教师岗位。岗位选定后,特岗教师与施甸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和“施甸县教育局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补充协议书”。特岗教师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合同。特岗教师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省市特岗教师招聘规定管理两年,两年期满,按公办教师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中小学同等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工教龄从聘用为特岗教师之日算起。特岗教师在岗工作履职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未满三年不得申请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