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7-0512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依法执教 诠释理念 共商良策
为进一步强化班级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交流与合作,5月10日,大楼中学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并邀请了学校法律顾问杨光祥律师对班主任进行依法执教法律宣讲。
会上,各班主任根据班级情况和工作经验,通过一个个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诠释了班级管理理念和风格。同时,也提出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一同共商良策。
杨光祥律师作了题为“以案说法,依法从教”的法律宣讲,他以是否有过错为主线,以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为依据,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说:一是学校承当责任的十二种情形;二是学校不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形;三是学生或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当责任的六种情形;四是第三方承当责任的三种情形。
校长段建军提出各班主任要竭尽所能管理好班级,开创出管理特色,学校将一如既往把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作为学校德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