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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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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11_B/2016-1216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2-16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施甸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营养办的指导下,在施甸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各级各类学校和供餐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县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201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有129所,其中小学111所,初中18,特殊教育学校1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有32683人,其中初中学生11582人(含特殊学校学生),小学生2150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增加配备食堂从业人员

2016年为确保我县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全面进行学校食堂供餐,我县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保发[2013]8号)文件要求,按照每100名学生配备一名食堂从业人员的标准,新补充配备食堂从业人员201人,目前全县中小学共配备食堂从业人员434人,全部人员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结合实际选择恰当的供餐模式。

2016年我县各学校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食堂供餐步伐,目前全县实行学校食堂供餐121所、企业供餐8所,8所企业供餐学校均属于无学生食堂学校。

(三)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食材实行政府采购。

企业供餐提供的食品、熟食及食堂供餐学校的米、面、油、蛋、奶、饵丝、米线等大宗食品由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其中:牛奶由县教育局组织招标;米、面、油、鸡蛋、饵丝、米线、面包以各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为单位组织招标采购;肉、蔬菜、佐料等由学校进行分散采购。

(四)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谱

我县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主要提供营养早餐和中、晚餐加餐(早餐提供饵丝、米线、稀饭、包子为主,牛奶、鸡蛋为辅;中、晚餐加餐提供饭菜),实行企业供餐的学校主要提供营养早餐及课间餐加餐,供餐食品有企业熟食配送、牛奶、鸡蛋、面包、八宝粥等。

(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生,县营养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加强督查和调研,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管理:按照“源头控制、专人接收、监督食用、留样查看”的总体要求,建立了招标采购及分散采购相结合、应急处置、监督监察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严格食堂供餐准入许可、规范食品采购、严格把好原材料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规范食材加工和用餐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储存、留样查看、校长陪餐、公示、索证索票、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016418日至520日县教育局与县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基层学校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常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108日至112日县财政局与县教育局再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的45所中小学及县直学校就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了全方面的调研。同时县教育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多次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强化培训: 2016年我县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1.教育局和各学校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2. 10月份至12月份组织营养餐管理人员40人参加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及考试。3.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及县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培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四是按时完成常规工作:1.按时完成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月报系统数据填报;2.及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三、新《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根据《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食安办〔201521号)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一是在周前会上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食品安全法》。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教师周前会组织教职工学习新《食品安全法》。三是学校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新《食品安全法》“进学校、进课堂”。四是县食药监局和教育局采取送教下乡的方式到各学校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

四、食堂建设情况

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县新建中小学食堂59个,建筑面积28541,总投资4872万元,其中:中央2926万元,省级1548万元,市级398万元。项目涉及全县59所中小学,所有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并竣工投入使用,能基本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五、资金到位管理情况                      

施甸县营养改善计划属于国家试点县,从201411月开始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每生每天4元,全部属于中央专项资金(按每年200天核算),2016年全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到位2668.72万元,110月份营养改善计划实际支出1781.115万元。

县财政局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直接下拨到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给供货商。

六、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学校后勤人员依然不足。一是虽然已按每100名学生配备1名食堂从业人员的标准配备了食堂从业人员434人,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学校食堂供餐的需求,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尤为突出;二是营养餐入库验收、储存、出库、发放以及档案资料记录整理等工作均由专任教师兼任,教学和后勤管理兼顾矛盾突出;三是供餐品种单一,学生膳食达不到营养均衡。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低,专业技能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学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低,人员极不稳定。二是多数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也没有参加过专业技术培训,所以厨艺技能不高。

(三)学校营养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目前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多数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因此学校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时食谱的编制、食材种类的采购、食物的合理搭配等均做不到科学合理膳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适当增加学校后勤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编制,适当提高后勤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标准,确保食堂后勤人员相对稳定,为达到学生营养均衡膳食提供人员保障。

二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努力实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全部进行学校食堂供餐。

三是加大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厨艺技能,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膳食合理的营养餐。

 

 

                             施甸县教育局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