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6-121405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甸县2016年县一中、二中择优选调教师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教育扶贫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施办发〔2015〕1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依需设岗、对口申报、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近两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或合格率)排名在全县前10名的中学教师。
三、选调岗位
2016年,县直学校共选调7个岗位,其中:县一中选调高中语文岗1个,县二中选调高中语文岗2个、高中历史岗2个、高中英语岗1个、高中体育岗1个。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3.身心健康,师德良好。
(二)必备条件
1. 从事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8月31日),且有3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专业与选调岗位一致。
2.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县中学在职在编教师,个人根据选调岗位,向县一中、二中分别申报,经选调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2.申报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及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两张2寸免冠照,个人简历,原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近两年学业水平考试任教学科成绩平均分、合格率排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全面。
3.申报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6日。
4.申报地点:县一中、二中。
(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由选调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实施,重点考评近两年教学实绩,具体方案由选调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选调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及方式。主要考察师德表现,实行一票否决。由选调学校校务会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任教学校,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师德表现进行考察。
3.公示考察结果。在县教育局公示考察结果,公示期限5天。
(四)选调审批
根据择优选调程序,经县教育局研究,报择优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016年县直校(园)择优选调教师岗位表
附件
2016年县直校(园)择优选调教师岗位表 | ||||||
择优选调学校 |
选调岗位 |
合计 |
备注 | |||
高中语文 |
高中历史 |
高中英语 |
高中体育 | |||
县一中 |
1 |
|
|
|
1 |
|
县二中 |
2 |
2 |
1 |
1 |
6 |
|
合计 |
3 |
2 |
1 |
1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