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6-121405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5 |
施甸县2016年中小学教职工调配和
县直校(园)及坝区初级中学公开遴选教师
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合理流动机制,促进教职工有序流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配和公开遴选原则
遵循“相对稳定,有序流动”的原则;“按编制定岗,专业一致”的原则;“工作需要与适当照顾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调配和公开遴选范围
(一)调配范围。全县符合调配条件的在职在岗公办教职工;县外符合调入条件的在职在岗公办学校教职工。
(二)公开遴选范围。全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公办教职工。
三、调配指标和公开遴选岗位
(一)调配指标。
1.县内调入坝区乡镇(含姚关镇、水长乡)指标30人,具体为:水长乡中心学校4人、由旺镇中心学校8人、仁和镇中心学校8人、甸阳镇中心学校5人、姚关镇中心学校5人。
2.县内乡镇之间调出指标,原则上按教职工数的1.5%下达,共48人,具体为:太平镇中心学校4人、水长乡中心学校3人、老麦乡中心学校3人、由旺镇中心学校5人、仁和镇中心学校7人、甸阳镇中心学校5人、何元乡中心学校3人、木老元乡中心学校3人、姚关镇中心学校4人、万兴乡中心学校3人、摆榔乡中心学校2人、酒房乡中心学校4人、旧城乡中心学校2人。
3.县外调动,县内择优选调及公开遴选、其他8个山区乡镇(太平镇、老麦乡、何元乡、木老元乡、万兴乡、摆榔乡、酒房乡、旧城乡)之间的调动不占调配指标。
(二)县直校(园)及坝区初级中学公开遴选岗位。
公开遴选12个岗位,具体为:县职业中学体育专业岗1个,示范小学语文专业岗1个、数学专业岗2个、美术专业岗1个、计算机专业岗1个,特殊教育学校音乐专业岗1个、会计岗1个,县幼儿园会计岗位1个;仁和中学语文专业岗1个、政治专业岗1个、地理专业岗1个。
四、调配和公开遴选条件
(一)调配条件
1.县外调入基本条件
(1)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履历。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40 周岁及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5 周岁及以下,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县内调配基本条件
(1)申请调动的教职工须在原学校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其中:签约高中教师须任教满6周年及以上(免费师范生须任教满10周年及以上)。
(2)申请调动的教职工,所学专业与调入单位所需专业一致。
(3)对申请调配的教职工,各学校应重点考虑工作年限长、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在本乡镇内教育教学成绩靠前的优先。
(4)调入姚关镇、甸阳镇、仁和镇、由旺镇、水长乡小学的教职工,原则上要到该乡(镇)山区学校任教满3周年以上。
(5)乡(镇)内中小学教职工之间的调动,坚持“按编制定岗、专业一致”的原则实施调配,由中心学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山区初级中学教职工之间的调动,根据调入学校专业需求,按照任教或所学专业一致的要求审批。
(6)受党政纪处分者,处分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7)近三年履职考核有不称职的,不得申请调动。
(8)出国进修或参加国内培训人员,进修或培训结束后须在派出学校任教满3周年以上,其中调往县外的须任教满5周年。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工作中未出现过违纪违规行为。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教学效果好。
2.必备条件
(1)报考县职业高级中学及初级中学教师岗位:从事中学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所学或从事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所从事专业由任教学校如实出具任教学科证明),其中:体育专业教师岗位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2)报考示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从事小学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或从事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所从事专业由任教学校如实出具任教学科证明),其中: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县幼儿园会计岗位:从事小学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财务工作3周年及以上(由任职学校如实出具证明)。
五、调配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教职工调配实施细则。
2.县内教职工调配,经调入调出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分配指标提出审批意见后,由调入乡镇中心学校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股。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1日,截止21日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需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荣誉证、从事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刊物原件,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按对应专业进行报考。
(2)从教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会计岗位除外)。
(3)报名时每人交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费50元(注:进入面试的每人再交面试费50元)。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7月25日(截止17: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试地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公开遴选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体育、语文、政治、地理、数学、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档案成绩10分,笔试50分,面试40分;会计岗位:档案成绩10分,笔试90分。
1.档案成绩
(1)查看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履职考核情况,按考核等次计分,优秀1年计2分,称职1年计1.5分,基本称职1年计1分,不称职不计分。
(2)履职期间近五年(2012年以来)获取得县级及以上各种表彰奖励,单项奖计1分,综合奖计2分,不重复计分。
(3)近五年(2012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从事报考岗位的专业性论文计2分,若发表的论文同时有获奖证书,只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
①体育、语文、政治、地理、数学、音乐、美术、计算机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参照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中学体育、语文、政治、地理岗位,分学科考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初中体育、语文、政治、地理学科知识;示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分学科考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按卷面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②会计岗位:考会计专业知识,按卷面成绩的9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需查分者,在公示考试成绩3日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校(园)统一登记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7日在县教育局公示档案成绩及笔试成绩,公示期限5天。
3.面试
(1)根据档案和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讲课和说课评价。会计岗位不进行讲课和说课,总成绩=档案成绩+笔试成绩。
(2)面试以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40分,其中:讲课20分、说课20分。讲课和说课按百分制打分,分别按讲课和说课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讲课在8月6日前完成,由公开遴选校(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校(园)确定。公开遴选校(园)应对照讲课评价标准拟定出评价办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提前宣布给讲课教师;说课由县公开遴选办公室组织实施,个人说课时间为20分钟,报考县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对象按报考学科选初中教材,报考县示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对象按报考学科选小学教材。测评组对参加考核的对象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测评组由5人组成,取平均分为说课成绩。
说课时间:8月1日16:00说课教师报到县示范小学会议室开考务会,8月2日进行说课。
说课地点:县示范小学。
(3)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6日在县教育局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期限5天。
六、调动审批
(一)教师调动:根据调动条件,经县教育局研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调动手续。
(二)公开遴选教师调动:根据公开遴选程序,按档案、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由领导小组按所报岗位择优录用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调动手续。
(三)被调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校(园)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附件:1.施甸县2016年中小学教职工调配指标分配表
2.2016年县直校(园)及坝区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附件1
施甸县2016年中小学教职工调配指标分配表 | |||
单位 |
调出指标 |
调入指标 |
备注 |
施甸县太平镇中心学校 |
4 |
|
|
施甸县水长乡中心学校 |
3 |
4 |
|
施甸县老麦乡中心学校 |
3 |
|
|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 |
5 |
8 |
|
施甸县仁和镇中心学校 |
7 |
8 |
|
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学校 |
5 |
5 |
|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 |
3 |
|
|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 |
3 |
|
|
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学校 |
4 |
5 |
|
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 |
3 |
|
|
施甸县摆榔乡中心学校 |
2 |
|
|
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 |
4 |
|
|
施甸县旧城乡中心学校 |
2 |
|
|
合计 |
48 |
30 |
|
附件2
2016年县直校(园)及坝区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 |||||||||||
公开遴选学校 |
公开遴选岗位 |
备注 | |||||||||
语文 |
数学 |
政治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计算机 |
会计 |
合计 | ||
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 |
|
|
|
|
|
|
1 |
|
|
1 |
|
施甸县仁和中学 |
1 |
|
1 |
1 |
|
|
|
|
|
3 |
|
施甸县示范小学 |
1 |
2 |
|
|
|
1 |
|
1 |
|
5 |
|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
|
|
|
|
1 |
|
|
|
1 |
2 |
|
施甸县幼儿园 |
|
|
|
|
|
|
|
|
1 |
1 |
|
合计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2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