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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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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11_B/2016-1214046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2-14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教育
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培训行动的实施计划

施甸县教育局关于实施

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培训行动的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及扶贫攻坚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努力加强教育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我县农村基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保政教发[2016]2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为龙头,以教师全员培训为主体,以专题培训为切入点,以校本培训为主要方式,以请进来和送出去培训为依托,以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培训为补充,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教师培训。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同时,抓好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做好中学校长的送培工作,抓实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艺术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建立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通过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优化、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不断为我县农村基层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十三五期间,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培训,到2020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比例达50%以上,市级及以上名校长达25人。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率100%,中小学校长五年提高培训参与率达100%。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有创新、综合素质强的校长队伍。

(二)培训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50人,按指标要求选拔推荐一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在学科教学和专业发展方面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和一批县域内有影响力的名师。

(三)组织培训县级骨干教师750名,按规定要求选拔推荐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信念坚定、理念先进、发展后劲足、创新能力强的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四)组织开展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校本培训为依托,每年人均参加培训不少于72学时。

二、具体任务

()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对骨干培训者每年送出去培训不少60学时,不断提高培训者的培训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调研,使各种培训更接地气。在培训者队伍建设中,坚持专兼职结合,把县直中小学中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教学技能娴熟、成绩突出的教师聘为兼职教师,不断发展壮大培训者队伍。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把县示范小学作为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把大楼中学作为初中教师培训基地、把县一中作为高中教师培训基地,把县幼儿园作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注重培训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基地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二)开展中小学校长(教育干部)培训。抓好小学校长的岗位培训:计划2017年开办一期,培训40人,2019年开办一期培训40人;抓好农村中小学校长的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计划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各开展一期,每期培训50人,共培训200人,到2020年完成一轮中小学校长的提高培训。做好学校校级后备队伍培养培训工作,以现有校长总数的20%选拔后备干部培训对象,并纳入岗位培训计划,有效的实施校(园)长资格准入制度。

(三)开展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选拔和推荐优秀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好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从2016年开始,每年培训学科骨干教师150名,分三期开展培训,计划年初培训一期、年中培训一期、年末培训一期,每期50人。到2020年培训骨干教师750名。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不断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通过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发挥,带动全县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开展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训,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计划培训学科带头人150人,2017年培训50人,2018年培训50人,2020年培训50人。

(五)开展校本培训,借助校级培训资源开展培训,通过一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实现合作共赢,促进学校教师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十三五期间,每年人均参训不少于72学时,五年不少于360学时。

三、培训办法和措施

(一)小学校长岗位培训以集中理论学习岗位实践总结考核的方式进行,时间约三个月,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校长提高培训由进修学校组织,以县内外聘教师和校内骨干教师任课,同时适当邀请外地名师专家到我县上课,组织到外地名校参观考察学习。

(二)学科带头人培训,人选由学校选拔推荐,教育局考核认定。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为主,适当送出去培训,分期分批安排到市级名校培训学习,外请有名的专家到我县进行集中培训。学科带头人承担课题研究,定期集中交流讨论等,培训结束实施总结考核并认定。

(三)骨干教师培训由进修学校组织,分学科、分期分批进行,每期集中在进校开展不少于15天理论培训学习,开展岗位实践研修一个月,邀请外地名师专家到我县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分期分批安排到市级、省级名校参观考察学习。同时,在县内实施师徒结对帮扶,并定期安排农村学校教师到县直(基地)学校跟班学习。

(四)教师全员培训以校本培训为主,同时开展县直学校和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巡回讲学,上公开课等方式培训。充分发挥基地学校的作用,农村学校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到基地学校跟班学习,校内开展一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培训管理。各学校校长是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个人制定专业发展计划,要倡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学习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主动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技能。学校要积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从2016年起,对重视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完成培训任务的乡镇学校及山区贫困乡,安排送出去培训的名额将适当给予倾斜。

(二)积极筹措教师培训经费,县级财政按规定足额核拨教师培训经费,用于人才培养、选拔、评选认定、培训考核等,各学校要保证公用经费按比例足额用于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外出培训的差旅费、食宿费补足等。

(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优先推荐参加高端研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评先选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对象参加有关集中培养活动,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记入继续教育培训学分。

(五)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充分整合教研、电教、师训、进校、基地学校的培训资源,有效的利用好卫星电视网、计算机互联网等资源,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方法的开展教师培训,不断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及名师的培养工作事关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事关教育的发展,要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各学校必须有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要积极筹措经费,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二)各学校要重视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坚决克服随意性,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遴选师德表现好、爱岗敬业、有上进心、业绩突出、有奉献精神、有培养前途的教师作为培养对象。要积极完成培训任务,对分配下达的培训指标,必须按规定完成。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管理和使用,有计划的安排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学习研修和示范帮扶活动,合理的安排培养对象的工作,为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其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

(四)各培训对象及评选认定的各类高素质人才,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并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要坚持自主学习提高,在教学方法及教学技能上勇于创新,要按要求主持或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引领、示范和帮扶作用。

 

 

施甸县教育局 

 20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