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6-1214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甸县中小学“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保政教发〔2016〕15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缩小县域内中小学校城乡、校际差别,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创新,坚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城区、中心学校等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中小学校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活动由帮扶学校和被帮扶学校双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学校应为城区优质学校(幼儿园)、乡镇具有办学优势的初级中学、中心小学;被帮扶学校应为乡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除县直校园外,其他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牵头联系确立结对学校,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原则上,乡镇中心学校须与一所或多所本乡镇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形成帮扶关系,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也可与非本乡镇学校结对帮扶。
三、实施内容
“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帮扶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被帮扶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被帮扶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帮助被帮扶学校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被帮扶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被帮扶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被帮扶学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帮助被帮扶学校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课题研究,引导被帮扶学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被帮扶学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被帮扶学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薄弱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被帮扶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被帮扶学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被帮扶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及支教交流活动,提高薄弱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被帮扶学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被帮扶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五)办学条件帮扶。力所能及地向被帮扶学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使硬件建设有所改善;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活动安排。结对学校双方要加强联系,深入了解,针对被帮扶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和学年“结对帮扶”计划,确定“结对帮扶”的目标、内容、方法及具体措施,建立校际间“结对帮扶”工作制度,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责任。
(二)规范管理,讲求实效。县教育局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并负责协商解决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帮扶学校和被帮扶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要求开展实质性合作,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活动的总体规划和活动实施方案,增强结对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在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关心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的校长、教师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待遇,统筹安排双方学校互派人员的交通和食宿安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三)注重总结,激励推进。县教育局将组建专门力量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工作进行捆绑式考核,作为校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事迹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推广交流,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快速发展。对全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个人将进行评选表彰。
各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和“结对帮扶”统计表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附:1.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安排表
2.县直学校“结对帮扶”安排表
3.施甸县中小学“结对帮扶”统计表
施甸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
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安排表
挂钩领导 |
挂钩学校 |
王正卿(党委副书记、局长) |
何元乡中心学校、县一中 |
杨加伟(党委书记) |
姚关镇中心学校、县二中、 县特殊教育学校 |
李云飞(副局长) |
仁和镇中心学校、万兴乡中心学校、 水长乡中心学校、县三中 |
杨永富(副局长) |
甸阳镇中心学校、摆榔乡中心学校、 旧城乡中心学校、县示范小学 |
王生敏(副局长) |
由旺镇中心学校、木老元乡中心学校、 酒房乡中心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
何红梅(副局长) |
太平镇中心学校、老麦乡中心学校、 县幼儿园 |
附件2:
县直学校“结对帮扶”安排表
帮扶学校 |
被帮扶学校 |
县一中 |
甸阳镇中心学校、 木老元中学 |
县二中 |
由旺镇中心学校 |
县三中 |
姚关镇中心学校 |
县职中 |
老麦中学 、仁和镇中心学校 |
县示范小学 |
木老元乡中心小学、摆榔乡中心小学、仁和镇热水塘小学 |
县幼儿园 |
摆榔乡幼儿园、木老元乡幼儿园、 仁和镇苏家幼儿园、旧城乡幼儿园、 万兴乡幼儿园 |
县教师进修学校 |
仁和镇张家小学 |
附件3:
施甸县中小学“结对帮扶”统计表
单位: 年 月 日
帮扶学校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被帮扶学校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