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2023-01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文号 | 浏览量 | 54 |
申请条件
1.创业项目真实存在,有实体经营店,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持有与创业实体对应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创业项目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自主经营;
4.个人及配偶、担保人银行征信记录好;
5.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6.申请人年龄男性为57岁及以下,女性为52岁及以下。
7.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的10类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贷款类别、期限、额度、利息、还款方式、担保人要求
1.贷款类型:“贷免扶补”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贷款利息: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例如:2023年贷款人承担的利息为2.3%,国家财政贴息4%(详情请咨询团县委办公室)。
5.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两类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6.担保人要求:
(1)“贷免扶补”贷款不需要担保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0万元及以不需要担保人,申请10万元以上需要担保人。
(2)担保人类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辖区内电力、烟草、银行等国有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辖区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辖区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辖区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3)特别注意事项:担保人不能有违约记录,且目前没有为他人提供同类型贷款的担保,配偶双方不能互相担保。
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2.就业创业证;3.营业执照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共青团施甸县委联系人:邹成丞0875-812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