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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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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5012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6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机关事务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https://www.shidian.gov.cn/zfxx/bmgkml/sdxfzhggj.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8,电话:0875-8121477,邮箱sd812147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改工作实际,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公开文件及信息550门户网站公开138件:其中,政策文件7件,通知公告1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件,财政信息7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价格与收费、三大经济、营商环境等信息110件。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文件批复412件:其中:审批类信息113件、备案类信息29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不断调整完善办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确保申请人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申请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答复的申请0件,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公开主体,及时整改监测反馈问题。规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做好信息把关、审核、编辑、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内容正确,避免出现转载或发布信息出错等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开办、运行、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动态调整优化公开目录和栏目、完善平台功能、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未出现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持续推动网站升级,提升利企便民能力。精心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管理、维护、运行及信息发布工作,2024“信用施甸”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3。加强互动交流,切实回应公众需求,全年“部门信件”栏目办结各类咨询事项0件,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投诉共28件,均按要求签收、答复、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构建起“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和日常管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聚焦政务公开规范化和网络平台安全化,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网络安全意识。对照《保山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及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抓、及时改。同时经常性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提高,发布的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全县发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三是部分股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办公室与各股室协作配合,丰富公开平台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先审后发制度,避免出现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文章发布时间混乱、个人隐私泄漏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信息三是健全内容保障更新机制,避免出现栏目长期不更新、应更新未更新、空白栏目、超链接等情况。四是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5



附件【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