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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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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09_E/2017-121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2-13
文号 浏览量 59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油气输送管道监管工作机制》(云安〔20169号)要求,强化行业监管,严格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中缅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法规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增强中缅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及重点

(一)管线安全运行情况。一是检查管道风险管理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风险研判评估,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二是检查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善并明显设置,输送管道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是否落实;三是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管线巡查制度是否认真有效落实,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四是检查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进行了检查。

)特种机械设备一是检查输油气管道、天然气门站的特种设备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培训、持证上岗以及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检查设备状态是否良好,对输油气管道、天然气门站内的设备的检验和检测是否符合规定。

)汛期隐患排查一是认真排查管道及生产、生活房屋是否设置在泥石流、滑坡、山洪、落石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泄洪通道上。二是天然气管道设施要充分考虑泥石流、滑坡、塌方、山洪、落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是否能够抵御地质灾害。

)消防安全一是检查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安全情况,要配足灭火器、供水设备等消防器材。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乱接管气,防止用火、用电、用气不当引发火灾事故。二是检查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检查用电管理是否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用电,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

三、整治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210日前)。各建设(代建)单位结合项目工程建设实际,迅速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督促,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深化整治阶段201712102018年底前)。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各建设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对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11月—201812)。建设单位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形成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对突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再督促、再落实。建章立制,推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领域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建设(代建)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检自查;云桂铁路沪昆客专云南公司负责大瑞铁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二)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中缅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好国家能源运输通道和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必须加强中缅油气管道施甸段管道安全工作的领导。管道沿线各级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统一目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检查和处理,积极支持管道企业做好管道安全管理和巡线检查工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彻底地解决中缅油气管道保山段管道非法占压、违章施工等危及安全运行等问题。

(四)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作为管道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管道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加强人防力量,组织开展管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预案的演练和修订,主动与管道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搞好衔接,妥善处理与地方规划及其他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共同做好管道安全工作;管道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安监部门、安委办要切实履行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管道安全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做好牵头工作,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做好管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对非法占压输气管道、野蛮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安机关(中缅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迅速行动,严厉查处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管道建设运行监管和企业自身防范管理能力。扎实开展油气管道巡护值守,排查调处涉油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油气安全保护宣传教育。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协作配合机制,确保管道建设、运行安全;县(区)油气办要牵头协调好输油气管道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和相关问题的协调;国土部门要对输油气管道控制范围内违章建筑、种植物的清理整治、地质灾害排查、复耕验收等工作。

(五)必须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11.22青岛市黄岛区输油管线泄漏爆炸的教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此类重特大事故在保山的发生,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中缅油气管道保山段管道的正常生产秩序,保障管道安全、高效运行。 

)严格检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整改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考核,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追责。

)加强督办落实。2017年以来存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深入、不彻底的责任单位,有关建设(代建)单位要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加强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工作迟缓、思想认识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现场检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纳入问题库管理,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督促按时整改并及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