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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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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02_H/2017-111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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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机关事务
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522日至6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在巡察期间县发改局党组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县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负责组织人事、党建、财务、综合、投资等股室骨干力量人员专门从事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局主要领导切实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二)明确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字逐句地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解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施发改党组〔201710号)文件,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7个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扎实有效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对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巡察组立行立改、边整边改、长期整改的要求,逐项进行梳理,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使整改工作成为对标中央、看齐核心的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针对整改期间出现的进度缓慢、整改不深入等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有序的推进。为确保整改工作的开展查有实据,我局及时将相关整改事项的痕迹材料装档,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方面

针对“存在党政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近年来,局党组在抓党建促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其他县(区)发改部门横向比较,还存在盲目乐观的情况。巡视反馈的问题,说明局党组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仍存在口号化、形式化、表面化的情况,对照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还有一定的差距。深挖问题根源,就在于“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尤其是在“存在党政不分”问题上,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及时整改。巡察组81日反馈意见后,于81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的议题进行了认真界定和划分,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厘清职责。二是形成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发展和改革局全体会议制度》等制度,坚决的杜绝党政不分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严肃认真的开展党组会议,对确需非党组成员参加的,以列席身份参加。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内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学习制度,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增强自觉性。一是创新方式学习。注重在方法上有所创新,寻求新的载体、新的形式,力求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把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周前会、专题研讨、“千名党员讲党课”等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探索不同学习途径。于814日、822日、96日在党总支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务知识,同时理论学习教育还引进现代化教育手段,多次利用微信在“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群”上传党务知识文章,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时效性。二是注重结果运用。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务知识问答,将学习成效纳入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当中,并按月在局支部会议上进行结果通报。三是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周一集中学习会议制度》等,使得党内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针对“党组成员、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成员任免。2017518日,县发改局党组向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上报了《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新增局党组成员的请示》(施发改党组发〔20176号)文件,发改局党组成员名单作为附件附后,其中新增2名同志为发改局党组成员,从党组成员名单中免去2名调离同志的党组成员身份;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于201765日,下发《关于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增补党组成员的批复》(组干字〔201775号)文件,通过及时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现有党组成员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二是补选机关党支部书记。原机关党支部书记由于工作调动,使得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职暂时空缺,按照中共施甸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的指示和要求,我局于9月及时启动补选程序,严肃、认真和严格的开展选举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是强化对党内选举制度的学习。通过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印发至党组成员和党务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内选举制度的学习,增强业务素质,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为进一步的规范党内任免程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3.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完善《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杜绝周前会替代组织生活会现象,按时上好党课,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于822日、916日召开了由支部书记主持的支部会议,安排部署了支部学习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二是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于710日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党性修养,增进同志之间的思想交流,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相关规定。于81日、91日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于82日、95日将收缴党费上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切实增强全局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自81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施办发〔20153号),以及《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施办发〔20163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内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主要领导”5人会签制度,报账票据严格按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报账。二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完善《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应定点、定车、限额加油,办公室不定期对加油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不予报账,并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汇报,确保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四是理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理清行政许可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2项,对应的追责情形24项;理清行政处罚2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6项,对应的追责情形171项。同时,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追责依据,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2.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主动邀请联系派出纪工委参与监督。自巡视整改以来,在开展党内选举、落实脱贫攻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事项时,提前邀请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参与指导4次。二是强化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表》、《“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记实表》,确保亲自填写、如实填写。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具体事务,并在87日干部职工大会上要求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对未按时报备的,将严肃批评和进行约谈;我局1名主任科员于810日为长子举办婚礼,已按程序提前将相关事宜上报至县纪委报备。四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于828日对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一轮廉政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3.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县发改局工作制度》,为增强学习的效果,注重“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将近年来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再次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好发改部门的良好形象。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发改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由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通过整改,全局干部职工的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明显转变,机关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4.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814日在发改局干部职工例会上,就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做了明确要求,重温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做好廉洁表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股室的廉洁自律工作,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三是完善廉政工作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拒腐防变,接受监督检查,严禁出现与八项规定精神不符的情况。

三、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在施甸县委、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施甸县发改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施甸县发改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恪守“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逐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进行整改的,将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总结,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以上是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向县委、县政府和服务对象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整改成效促进全县的发展和改革事业步入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477;邮政信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d8121477@126.com

                        中共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