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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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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17_F/2017-091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9-15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扶贫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关于严格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变更批复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要求,结合我县各安置点的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特作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已报批的实施方案中,有的包括分散安置,有的包括商业开发,有的安置点已取消,有的安置点搬迁人口规模已发生变化,但涉及的实施方案均没有按程序报批变更手续,均属未批先建或擅自变更实施项目的违规行为。

二、各乡镇应结合搬迁方式、搬迁规模及建设内容等进行实事求是地梳理,对安置点实施方案已出现实际变更的,必须按程序报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再报县政府批复实施。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对已实际开工建设的2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自查自纠,涉及变更的,须形成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变更请示文件,于2017年9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抄送易地办。对尚未开工建设的安置点,必须严格执行已批复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项目。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