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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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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17_F/2017-0822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8-22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扶贫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关于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

关于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首要前提,是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工期控制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县部分乡镇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不重视,前期工作相关手续不完备,工作严重滞后,甚至未批先建等问题,现就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必须提高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项目前期法定程序。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或核准、备案的管理。要结合《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指定专业人员认真细致地逐一梳理各安置点的项目建设程序,排出工作进度日期表,及时查缺补漏。对已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实施方案等,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变更。新增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必须按相关法定程序完成项目前期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三边工程”和未批先建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已经开工建设但部分前期审批手续尚未完备的安置点,各乡镇要主动与国土、住建、发改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抓紧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和续建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完备,符合项目建设规定。

三、项目前期工作时限要求。对全县已经开工建设的26个安置点,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各项前期手续;新增安置点务必在审批之日起3个月内限时完成。各乡镇须对各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易地办,并附相关项目前期纸质资料。对限期内未完成的乡镇,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联系人:蒋维栋0875--8126759 电子邮箱:sdxydbgs@126.com

附件:《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

2017年8月13日


附件【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