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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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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20231128-00017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1-09-01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学生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其它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本规定各校园要纳入班主任目标考核,班级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扣除班主任相应的目标考核分。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有事时学生和家长之间能取得联系,由班主任与家长代为联系。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在校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本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

附件:学生手机扣留单。

附件:

学生手机扣留单

机主

手机型号

扣留时间

返回时间

家长签名

注:家长凭此单据取回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