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12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1-15 |
文号 | 浏览量 | 23 |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
姚关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干部考勤对象为姚关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考勤内容包括机关干部职工每日上岗的签到、签退情况;干部职工因事、因病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情况。
第四条机关干部职工每日上午8:30由本人到党政办公室进行签到,下午17:00进行签退,周末值班人员照常进行签到、签退,由镇纪委每日进行统计和监督,并于本制度执行之日起的第二周的星期一进行每周一通报;同时,镇纪委对各站所每星期督查不低于一次,重点对干部上岗及去向情况进行核实。
第五条 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关干部职工和各站所的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条 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的,须事先写出请假条并按规定履行请假程序,领导签批假条后一律交予党政办公室备案(假条格式由镇纪委统一制作)。因公出差的请假须附文件或分管领导意见。
(二)请假时间及报批规定。请假1日(含1日)以上3日以下(含3日)的,写出请假条向科室负责人征求意见,报分管领导进行签批;请假4日以上(含4日)7日以下(含7日)的,写出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镇长进行签批;请假8日以上的,写出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镇党委书记签批。(三)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的规定。1日以上3日以下(含3日)的,报镇长签批,并向党委书记报告;4日以上的,一律由党委书记签批。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若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请假制度的时间规定以电话口头与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镇长、党委书记进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另外,除病假、产假外,若遇抢险救灾和其他紧要事情时,要服从镇里统一调配。
第七条申请休假的相关规定:
(一)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的,可享受15天婚假。
(二)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的另行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1胎以上)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第八条 对机关干部违反本制度的惩戒措施:
(一)迟到、早退的惩处。迟到、早退者按每人20元/次进行惩戒,于次日下午5时前主动交镇纪委监察室;请人代替签到、签退的,对请人代签者和代签者分别按每人20元/次进行惩戒,并于次日下午5时前分别主动交镇纪委监察室;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8次以上的,除扣发当年年底考核奖外,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对旷工的惩处。在每天规定时间内签到或签退超出一小时的均视为旷工,无故不请假的亦视为旷工。干部职工旷工的,按50元/天进行惩戒,于上班之日下午5时前主动交镇纪委监察室。一月累计旷工3天者,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发全年考核奖。
(三)对逾期不归的惩处。请假时间已到而未及时上岗的均视为逾期不归。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并扣发全年考核奖。
第九条镇纪委必须坚持公正、透明、阳光的原则,对机关作风和考勤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十条本制度由姚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