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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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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30/2016-041412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1-16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其他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会议,就开展为期5个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安监局决定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配合抓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不按设计开采问题。

(二)整治油气管道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时间步骤

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8月底前)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2.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3.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摸底调查,查清本行业领域涉及“六打六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具体情节和行为,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列出企业清单,规范检查内容,建立动态监管档案。

4.对企业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5.组织企业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涉及“六打六治”范围的企业,要严格对照打击整治重点,检查本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情况,能够自己纠正整治的,要及时纠正,未能及时纠正的,将自查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1月)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对存在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且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必须做到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2.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涉及行业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对六类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企业,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联合执法和媒体曝光。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六打六治”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各重点企业取缔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3.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有关单位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二)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追究企业责任。对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落实“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

(四)落实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报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挂牌跟踪督办,并按照一案一档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五)实行暗查曝光制度。适时组织相关媒体对隐蔽性较强和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环节开展暗访暗查,并在县电视台上进行曝光。

(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打非治违活动 ,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民“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七)实行信息互通机制。与各相关行业互通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报送县政府。涉及吊销许可的,同时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杨相文副镇长担任组长,安监站站长沈自明任副组长,李松如为成员。

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专项行动的职责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专项行动:联合县国土局,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以及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无采矿设计或不按设计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行为和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非法开采、私挖乱采和群采群盗矿产资源、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不按期进行勘查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行为。

2.油气管道专项行动:配合县发改局照职能负责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3.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行动:配合交警中队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环节和运输事故应急处置。

4.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消防大队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所管行业企业或单位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5.特种设备专项行动:配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将开水炉(含茶水炉、过热水炉、热水炉)改为承压锅炉使用、出租的违法行为,整治“土锅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违法行为,整治“土制起重机”和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在用起重机。

五、有关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下半年工作部署,认真分析、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开展好专项行动。依照本通知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环节和部位监控等情况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在专项行动期间,只要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监局、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逐一跟踪落实销号。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整改结束要按照规定进行销号,相关材料形成后要及时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每个月5日、15日、25日向县安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报送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总结;重点报送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建议。收集情况,报请杨相文副镇长审核,于每个月8日、18日、28日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875-8860188,接到电话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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