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1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2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和村
(社区)组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和村(社区)组(居)工作经费的通知》(施办发〔2014〕10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基层组织有钱办事,县委、县政府决定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增加村(社区)工作经费、给予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
一、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
村干部基础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月增加500.00元(含每人每月200元的考核奖励资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不低于1300元。
二、增加村(社区)工作经费
县财政在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确保达到3万元。
三、给予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
县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1000元。
四、相关事宜
原《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村委会(社区)干部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施办发〔2012〕20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废止,全镇各村委会(社区)干部每人每月200元的考核奖励资金改为全额、分月的方式划入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中。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