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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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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30/2016-041411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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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姚关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姚关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施甸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姚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防灾减灾方案。

一、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预测

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可能较常年偏高,灾害高发区主要 :

1、山邑村马家小组滑坡点;

2、摆马村李打寨滑坡点;

3、蒜园私由庄滑坡点;

4、摆马郑家寨塌陷点;

5、河尾村马尾水干沟泥石流;

6、山楂箐泥石流;

7、河尾小寨子、石坝滑坡点;

8、大岭岗城墙、荒田小组滑坡;

9、杨美寨下山后滑坡;

10、白云小学塌陷点;

11、陡坡小组滑坡;

12、陡坡竹箐、红岩脚、大坪子组滑坡;

13、蒜园村小汉庄六组滑坡;

14、大乌邑村干沟三组塌陷、小黑石头、老虎洞滑坡;

15、山邑村盖打小组盖打山铁矿开采点;

16、雷打树雀水、铜厂滑坡;

17、瓦窑白沙水、鹰墩山、相见湾滑坡。

(一)预测的主要依据

1.降雨量:根据施甸县气象局气候预测,“2014年年降水量全县大部地区正常。其中:1~4月降水总量全县大部为正常略偏少;5月降水量全县大部为正常略偏少,雨季开始期正常,将在5月下旬前后开始;6~8月降水总量全县大部为正常略偏多;9~10月降水总量全县大部为正常略偏少,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为正常略偏早。”虽然全年总降水量正常,但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异常影响,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去年10月至今年3月一直持续干旱,汛期极可能出现连雨天气和局部大到暴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2.地震:近年来,全球板块地质构造处于活跃期,地震频繁。我县地处欧亚板块和印度板块冲撞带结合部,境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岩浆活动强烈,发生地震的机率和频度较高。2012年我镇大乌邑干沟一带连续发生1次4.6级、2次5.2级地震,新增地质灾害隐患10处。如再有5级以上地震发生,势必加剧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性并可能产生新的隐患。

3.地质环境:我镇地貌多为中高山深切割陡坡地貌,大于25°的山地面积占86%左右,且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在179km2的国土面积中,地质灾害极高易发区占40%,高易发区占20%,中易发区占25%,低易发区仅占15%。我镇非煤矿山开发点多面广,近几年来城乡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城镇、乡镇建设发展迅猛,美丽山村等开发项目日益增多,客观上造成植被的破坏,增加了高陡边坡和废渣弃土的数量,将不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2004年的特大暴雨和2007年、2010年的超长汛期造成许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至今仍未消除,几年来地质灾害隐患一直持续增长,隐患点数量的增多决定了地质灾害频度和危害程度增高。

(二)重点危险区预测

1、山邑村马家小组滑坡点;

2、摆马村李打寨滑坡点;

3、蒜园私由庄滑坡点;

4、摆马郑家寨塌陷点;

5、河尾村马尾水干沟泥石流;

6、山楂箐泥石流;

7、河尾小寨子、石坝滑坡点;

8、大岭岗城墙、荒田小组滑坡;

9、杨美寨下山后滑坡;

10、白云小学塌陷点;

11、陡坡小组滑坡;

12、陡坡竹箐、红岩脚、大坪子组滑坡;

13、蒜园村小汉庄六组滑坡;

15、大乌邑村干沟三组塌陷、小黑石头、老虎洞滑坡;

15、山邑村盖打小组盖打山铁矿开采点;

18、雷打树雀水、铜厂滑坡;

19、瓦窑白沙水、鹰墩山、相见湾滑坡。

(三)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1、山邑盖打铁矿探矿区域;

2、蒜园小热水塘采石场;

3、杨美老红岩采石场;

4、蒜园大洼子沙场;

5、大乌邑沙子坡沙场

6、摆马癞痢坡采石场。

(四)重要水电设施及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测

1、姚关河流域三、四、五级水电站今年雨季发生泥石流可能性较大。

2、大岭岗季节性瀑布观赏廷,今年雨季再次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五)主要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姚旧公路河尾、大岭岗段今年雨季再次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2、姚湾公路水平段今年雨季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3、雷打树雀水乡村道路,今年雨季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二、2014年我镇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气候特征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对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分析,确定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10月31日。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城镇、乡村集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利电力设施,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为重点,根据《施甸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建立并切实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因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此,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各站所、旅游景区、矿山、交通管理部门、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或更新、完善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防区预防责任人,预防责任人为镇长徐永相主要行政领导,要对辖区内已确认的灾害隐患落实监测责任人及具体执行监测任务的监测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具有通讯工具的人担当,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使其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根据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存在隐患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

“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政府及有关单位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对已知隐患点,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客观上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居住区附近地域,每个自然村要确定一至二名巡查人员在汛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隐患要及时采取监测措施并向上级政府组织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基层部门要尽快逐级上报,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各村委会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镇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电话:8860188。

“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各村委会、国土资源所、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国土资源所主管部门汇报,由国土资源所组织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群测群防网络。

各村委会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布置专人负责。一些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列入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络。

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化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各村委会、国土资源所、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委会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向国土资源所汇报,并按要求填表做记录,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三)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建的项目。要督促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四)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

落实群测群防经费

各旅游景区、矿山、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及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应对管理责任区内各隐患点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治理并投入监测设施、报警器材及对监测人员的补贴。县国土资源局对各乡镇主要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危险区巡查人员给予一定补助经费,姚关镇应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切实对每个灾害隐患点建立观测设施、配备报警器材,补贴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监测人员,确保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落到实处,经检查未建立观测设施未配备报警器材的、监测和巡查无记录的,将取消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

(五)继续抓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今年县国土资源局仍将与县气象局联合通过施甸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各乡镇、旅游景区、矿山、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要关注预报。预报等级分为5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同时将提示重点危险隐患点,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此外,遇有灾害性天气,还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到乡镇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摸索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及时预警。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国土资源所、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破除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并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治意识。同时要严格控制破坏环境的开发项目,坚持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村镇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姚关镇要督促各行政或自然村制定村规民约,对私自挖砂取土采石行为加以禁止,加强监管,发现及时举报,防止因私挖滥采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七)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姚关镇、国土资源所、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组织辖区或责任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单位员工或施工单位开展针对地质灾害的预警、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应对能力,树立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常识。

四、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经排查,我镇2014年各村委会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见附件。

(二)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预防责任人按省、县、乡公路不同的管辖权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该单位主管公路安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

(三)各水利电力设施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设施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担任,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7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