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1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9 |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姚关镇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为彻底扭转我镇拖拉机及微耕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统计上报数据不准确,“三率”指标偏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镇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巩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工作成果,根据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及《施甸县农业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农发〔2014〕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源头管理,以拖拉机注册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促进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全面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依照《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型拖拉机行业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要求,使全镇拖拉机及微耕机底数清、情况明,为强化拖拉机及微耕机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深入动员,整合管理资源,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 各村委会要深入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整合一切社会管理力量和资源,积极调动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长及农机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集中组织人员深入每一农户家中,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拉网式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工作,做到“四个见面”,并与机主及驾驶人逐一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在办理拖拉机摸底排查业务时要查询该机主的驾驶证登记信息,看是否有拖拉机驾驶证,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属于无证驾驶的应督促其尽快参加拖拉机驾驶证培训;要查看是否有拖拉机,是否按时检验,如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必须督促其进行补检。
此次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将“镇包、村管、组落实”包保责任落实到位,要采取镇、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包保负责制的办法,实行层层包干、逐级负责落实,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机,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真实情况。
在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工作中,凡发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及微耕机仍在继续使用的,应要求机主签订停止使用承诺书;若遗失的,则应出具当地派出所或村委会相应证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凡发现尚未办理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登记、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应督促车主限期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并及时补充车辆登记的相关信息;凡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的,应依法责令车主予以拆除;未纳入台账登记的微耕机应即使纳入登记。
(二)全面收集资料,认真整理数据,健全完善基础工作台账 在开展排查登记、建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准确掌握每一辆拖拉机及微耕机车主、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保山市拖拉机及驾驶员监督管理台账》(见附件1)、《保山市微耕机及所有人监督管理台账》(见附件2)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建立完善车辆及驾驶人监督管理台账。村委会(社区)建立的监管台账,应一式二份,村委会(社区)留存一份,另一份报送乡镇农机管理服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服务部门整理汇总监管台账,应一式二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报送县农机管理服务部门;在建立纸质监管台账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档监管台账,各级 (镇、村、组)建立的监管台账,应当根据拖拉机及微耕机等情况变化,及时采集、更新相关信息,并逐级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以确保监管台账信息内容上下一致。
(三)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户籍化”建档管理工作 各地要在深入开展排查登记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稳步推进拖拉机“户籍化”及微耕机建档管理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双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排查、认真核查、逐机建档”的原则,继续采取“源头控制、路面检查、街天布控、进村入户走访排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拖拉机及微耕机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建档,健全完善拖拉机“户籍化”及微耕机台账管理档案。要采取“自下而上”方式,通过村名小组、村 (社区)层层落实责任,进村入户走访排查,在掌握已依法注册登记拖拉机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排查摸清未办理注册登记、购买二手车未办理转移变更登记、已达到报废期限仍继续使用的拖拉机的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机主或驾驶人按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注册登记、转移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纳入登记和“户籍化”建档管理。
四、进度安排
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4年6月1日至6月20日):镇农机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员,明确工作步骤,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二)第二阶段摸底排查(2014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全面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分别建立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三级管理台账。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督导组,分别对各村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核查。
(四)第四阶段整改总结(2014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对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进行认真复查总结,开展 “回头看”,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把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及建档工作作为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承办的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力抓好该项工作,成立了姚关镇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杨相文任组长,站长左必武和吴云周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姚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由段光仙负责。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组织广大农机人员对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进行学习,加大对国家标准的宣传力度,增强标准意识,做到全面掌握和准确运用,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治理各项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当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开展好每一个步骤的工作,确保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彻底、见实效。
(四)全面清理,确保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阶段性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突出本地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摸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深入基层和农机作业第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令行禁止,违规必究 对不认真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敷衍了事,影响全镇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建议依法追究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村委会要及时总结,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并按时按要求将相关报表和总结上报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分别于2014年8月1日前上报《保山市拖拉机及驾驶员监督管理台账》和《保山市微耕机及所有人监督管理台账》,2014年8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860188.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