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1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施甸县姚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制度及措施》的通知
蒜园、山邑社区村民委员会:
为完善项目建后管理,明确项目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硬件设施运行正常,切实发挥项目效益。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施甸县姚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制度及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附:《施甸县姚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制度及措施》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日
施甸县姚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护制度及措施
为确保我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硬件设施运行正常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区所涉及的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长期开发思想,充分体现主人翁责任感,做到建管并重,项目区所有涉及建设的排灌渠、过水涵洞、人行便桥、机耕路、机耕桥等硬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必须按“一事一议”制度要求由项目受益山邑村、蒜园村指定专人负责,姚关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现制定以下管护制度及管护措施:
一、管护制度
1、已建项目的管护和维修由受益的山邑、蒜园村委会全权负责。
2、硬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片负责、落实到组、责任到人。
3、各小组所负责的河道、渠道、机耕路等硬件设施两委班子要定期巡视检查,保证渠道畅通,道路无阻,如发现渠道、道路坍塌、阻水以及被破坏等情况必须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4、管护维修工作将纳入政府年终考核,对责任心强,管护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管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熟视无睹,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管护人员给予严惩。
二、管护措施
1、按“一事一议”制度要求,村委会每年必须组织受益群众进行2~3次渠道清理和平整路面,机耕路坍塌,渠道受阻应组织人力及时修复。
2、严禁在机耕路上建盖建筑物,堆放圈肥以及各种杂物,保证机耕路畅通无阻,违者由村委会视情节进行处罚。
3、严禁在排灌渠道上乱扔垃圾,乱丢各种死畜死禽以及各种杂物影响渠道畅通,违者由村委会视情节进行处罚。
4、严禁在排灌渠上乱开凿取水、放水口,违者由村委会视情节进行处罚。
5、如发现有人故意破坏机耕路及排灌渠道,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6、管护及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受益农户按受益面积承担,由村委会指定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做到帐务公开、公示。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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