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09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姚关镇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名称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关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永相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晓波 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李海星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春花 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段学敬 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公室,由杨晓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3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