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6-1-30/2016-041408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关于派出中共姚关镇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镇直党支部(总支):
为加强对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镇党委决定向各村(社区)党总支,镇直党支部(总支)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职责
主要有6项职责:1.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督促抓好贯彻落实;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工作的研究谋划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4.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6.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7. 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二、督导组分组及负责督导单位
(一)第1督导组
组 长:杨宏晶 纪委书记
成 员:苏富斗 广播站工作人员
饶树芳 党政办工作人员(联络员)
督导单位:机关党支部、教育党总支、卫生党支部
(二)第2督导组
组 长:段连河 人大主席
成 员:杨智燕 人事助理、纪委监察室主任(联络员)
沈自明 安监站负责人
督导单位:姚关村、山邑村、蒜园村、大乌邑村
(三)第3督导组
组 长:王金安 党委副书记
成 员:赵卫敢 财政所所长
段院梅 纪检专干(联络员)
督导单位:富阳村、摆马村、陡坡村、雷打树村
(四)第4督导组
组 长:杨晓波 武装部部长
成 员:赵光东 纪委委员、水管站站长
李建光 兽医站站长
李春花 民政办工作人员(联络员)
督导单位:杨美寨村、河尾村、瓦窑村、大岭岗村
三、有关要求
1.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 督导组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按照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真督实导。
3.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督导组成员要全身心参与督导工作,要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学习、请销假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要敢于唱“黑脸”,敢讲真话,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不怕得罪人。
4. 要团结协作,讲政治、顾大局,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经常交流,沟通情况。督导工作每月一通报。
中共姚关镇委员会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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