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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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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2020-121003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扶贫
摆榔乡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如期决胜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施甸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摆榔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定必胜信心决心,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和现行标准,坚决克服松劲麻痹、盲目乐观思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全面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防止脱贫监测户返贫和边缘户新增致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围绕确保全乡顺利通过脱贫摘帽考核评估,确保全乡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确保全乡高质量整体性脱贫的总体目标,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减贫目标。20203月底前,全乡完成各级考核、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通过省级脱贫摘帽第三方评估检查。因户因人补齐全乡2998名剩余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到户到人短板和弱项,确保现有未脱贫人口6月底前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年末实现高质量脱贫。

(二)巩固目标。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监测预警,提前介入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落实贫困人口脱贫后四个不摘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云南省脱贫巩固20条要求,对标脱贫攻坚普查标准补齐漏项弱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科学制定施甸县十四五扶贫规划。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决战决胜脱贫百日总攻坚行动。按照省委上半年总决战,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下半年打扫战场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从3月下旬至6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开展摆榔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坚行动,对短板问题销号、减贫时序、信息数据清洗等重点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

1.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聚焦全乡现有未脱贫的2998名剩余贫困人口6月底前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12月底前高质量脱贫退出的目标,3月底前,逐户逐人查实查清脱贫短板、弱项,分类建立问题清单,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及项目库修编,因户、因人制定帮扶计划。46月,突出强化产业扶持、就业保障、医疗救助、控辍保学、兜底保障措施落实,集中力量强化精准帮扶到户到人,

完成短板、弱项销号清零和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现有未脱贫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同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精准修正、完善数据信息,打牢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基础。12月底前,实现现有未脱贫人口高质量脱贫退出。(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易地办、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民政办、乡中心学校、乡财政所、乡社保中心、乡卫生院、乡水利工作站、乡村规办、乡医保中心)

2.确保我乡通过脱贫摘帽考核评估。坚持贫困县脱贫摘帽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和群众认可度高于90%”的标准,3月底前,完成乡级自查以及各级巡视督导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零。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开展短板、弱项排查和立行立改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脱贫质量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开展群众矛盾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化解工作,解决与脱贫攻坚直接相关的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进一步提升群众认可度。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以村庄环境整治、贫困户庭院卫生整治为重点,有序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抓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销号和脱贫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打牢脱贫攻坚普查基础。(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直各单位)

3.打赢产业扶贫立体战。加大涉农整合资金产业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涉农资金项目,确保稳定增收。着力实现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坚决纠正产业扶贫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全力保障农资供应,巩固两烟、畜牧等传统产业,提升中茶叶、水果、蔬菜、核桃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发展四小扶贫产业。坚持内培、外引、稳回流,大力扶持贫困人口、返乡人员、外出回流人员就地创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赢短板补齐攻坚战

4.确保无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

边缘易致贫人口两类重点人群,4月底前建立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开展动态监测预警,继续实施由财政补贴保费,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运作的防贫保险,通过防贫保险、低保兜底、临时救助、重点资助等到户措施实施动态精准帮扶,确保年内无返贫人口、

无新增贫困人口。(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直各单位)

5.打赢就业扶贫突围战。围绕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抓实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坚持内用、外送保稳岗,精准对接发布岗位信息,高效组织省外务工人员返岗。坚持保稳定提质量、创岗位增数量进一步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在管好、用好现有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不低于28个,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生活补贴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补贴政策,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加强劳务合作社和农村劳务经济人队伍建设。(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县社保中心)

6.打赢控辍保学速决战。围绕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的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政策,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足额发放各学段资助资金,畅通助学贷款高效办理渠道,鼓励建立以社会捐助为主的教育帮扶基金,重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缓解家庭教育支出压力。继续开展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四步法,依法推进控辍保学,确保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中心学校、乡扶贫办)

7.打赢基本医疗阵地战。围绕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的目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目标;围绕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完成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且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符合资质的乡村医生。围绕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的目标,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围绕妇幼、残疾、老人等特殊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群体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做好宣传引导,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90%。(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卫生院、乡医保中心、乡民政办

8.打赢农村危房歼灭战。围绕上半年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目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真搬实住,加快推进应拆旧房拆除,迁出区域复垦复绿全部完成。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就业规划,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指导和产业扶持力度,突出抓好搬迁人口劳务输出和产业发展,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问题。围绕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要求,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确保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6月底前全部清零。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回头看,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房屋及时整改,确保改造质量达标。(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易地办、乡村规办、乡财政所、乡自然资源所、乡扶贫办)

9.打赢饮水安全保卫战。按照云南省农村安全饮水评价细则,突出饮水管网年久失修老化、季节性供水保障不到位、小水窖安全卫生用水、水质不达标方面重点难点,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达不到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实行清单式逐项解决销号,确保6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运行。(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水利工作站、乡扶贫办)

10.打赢兜底保障防御战。坚持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强化兜底保障措施落实。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三类重点人群,突出老、弱、病、残、学等特殊困难群体,在稳定解决三保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农村低保、社会保险、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实施兜底保障,确保兜准、兜住、兜稳。对已脱贫但稳定性不高的贫困人口,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促进稳定脱贫。(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扶贫办、乡残联、乡中心学校、乡社保中心)。

(三)聚焦高质量决胜脱贫攻坚打好巩固提升攻坚战

11.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在持续巩固所有行政村通硬化道路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窄路基路面改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建设,将交通扶贫工程逐步向村组道路建设倾斜,开展自然村摸底排查,积极争取村组道路建设计划,提升村组道路通行能力。持续推进网络扶贫,进一步提升网络宽带覆盖行政村运行质量和维护水平。推进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集中攻坚农村厕所改造、垃圾和污水处理难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向村庄环境整治2档标准推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村规办、乡项目办)

12.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简化流程,加快审批,切实做好发放工作,对有产业发展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未脱贫户做到能贷尽贷。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后跟踪问效,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财政所)

13.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网格化管理为基础,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提升

农村基层组织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大村级法律服务供给,提升依

法治理水平,把扫黑除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紧密结合,以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贫困村矛盾和纠纷,依法打击家族势力、黑

恶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对基层组织干扰,有效依法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群众矛盾纠纷,提高基层组织公信力。强化发展壮大村集

体经济资本金管理使用,因地制宜拓宽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确保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组织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乡综治办、乡财政所、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扶贫办)

14.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督管理,积极协调上级对业务指导,对2015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分级登记造册,做好资产台账。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和责任人,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建立权属清晰、职责明确、运营持续的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产的管理效率。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审计,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强化资金动态跟踪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扶贫办)

15.提升扶贫数据服务水平。坚持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数据维护和管理,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返贫情况、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低收入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开展回头看,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脱贫攻坚普查打牢基础。坚持扶贫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信用、农村低保、残疾人信息与建档立卡家庭信息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主责单位:各村(社区);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直各单位)

16.提升长效巩固水平。完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十四五扶贫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确定相对贫困群体认定标准,研究制定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产业、就业内生动力,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准确把握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任务,科学确定十四五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谋划重大项目规划,产业基础建设,重大政策举措,全面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主责单位:乡扶贫办,乡直各单位)

17.提升宣传总结水平。深入开展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

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全方位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人民决战脱贫攻坚的强烈历史担当和深厚为民情怀,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先进事迹,讲好摆榔减贫故事,积极营造脱贫致富光荣、扶贫济困光荣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富脑袋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衔接,注重培育新观念、完善新机制、倡导新生活、展示新气象,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形成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主责单位:乡宣传办、乡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压实乡、村两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责任,村(社区)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或安排部署1次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开展乡、村两级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全面落实乡科级领导干部挂村包组、乡干部职工挂组包户(包贫困户和联系非贫困户)责任制。继续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部门扶贫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部门职能和行业分工,细化明确责任,精准落实措施,完成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强化以督促战。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好挂牌督战,按照县级督战组问题反馈清单,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政策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

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持续保持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后的政策支持,保证政策持续稳定,坚决杜绝脱贫后干部松劲、群众返贫的现象。对县级涉农整合资金,要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强化严考实评。聚焦三保障问题、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和防止返贫等重点,继续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探索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及时查处

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发挥震慑作用。依规依

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扶贫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