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4070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25 |
一、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凡年满16周岁,除在校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人员外,具有施甸户籍的城乡居民。因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缴纳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缴费人员发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身份变更时,社保部门务必先推送人员停保险种信息至税务系统,后推送人员参保险种的新增信息,避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4年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18个档次,包括中断补缴及一次性补缴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款的缴纳。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以200元缴费档次进行财政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三级残疾人员继续保留100元缴费档次进行财政代缴。
三、提档补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云南省社会保险局社保关系三处业务协调会议纪要》通知要求,针对征缴当年已缴费成功且有提高缴费档次需求的缴费人员,为充分保障缴费人权益,允许缴费人提档补差,当年累计缴费总额不超过最高档次。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纳费款,缴费人选定新的缴费档次后,税务系统自动减除之前已缴费额,缴费人对差额部分进行补缴,社保部门根据缴费人最终缴费情况进行实收到账处理。对于财政代缴群体,在财政代缴的基础上,同样允许按规定缴费档次进行提档补差。
四、补贴标准
(一)正常缴费人员: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级财政承担50%。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二)财政代缴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税务系统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残疾人员等所有人员类别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只配置正常缴费档次(例:2023年为200元-9000元共18个档次)。社保部门将个人缴费与财政代缴部分相加后按相应缴费档次配套政府缴费补贴。如果财政代缴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相加后没有相应缴费档次,按就近就低档次配套政府缴费补贴。
五、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期为每个月的1—25日;2024年1月至6月为集中征缴期;2024年7月至12月针对因特殊情况未缴费的人员进行补缺及提档补差征缴。
(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完成自主缴费,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办银行、村(社区)人员主动引导、辅导城乡居民通过主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缴费足不出乡(镇)、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即可轻松缴费。